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2024-09-23 14:45:44 来源:成华区住建交局
关于印发《成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区住建交局制定了《成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8日
成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以下措施。
第一条支持团购活动
(一)鼓励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产业园区及院校等单位职员,选择货币安置和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等群体组织,在成华区进行商品房团购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团体按照市场化原则予以形式多样的激励或补贴。
(二)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街道具体负责,结合“进万企、解难题、优环境、促发展”工作,建立团购房服务通道,支持开发企业与属地企事业单位精准对接,满足属地各类人才和企业职员购房需求。
第二条支持购房人子女就学
对2024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购房者,若其子女在2025年有入园、入学需求,经公安部门预审具备落户条件的,学前教育阶段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义务教育阶段由区教育局参照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在新建住宅购房片区的区属公办小学、初中入学。
第三条支持多样化安置
在成华区范围内推行房票购房。在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中,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同意将部分货币补偿款转为房票,在成华区持票购房的,按房票使用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补贴。
第四条 支持以旧换新
鼓励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购房人参加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畅通成华区商品房项目报名通道,加强参与“以旧换新”活动项目宣传推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购(换)房人新房折扣、交易费用减免等优惠。
第五条 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鼓励和协调驻区银行机构积极落实成都市最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加大购房人信贷支持力度。
第六条支持开发企业加强宣传推广
(一)支持企业参与成华区“走出去”城市推介活动,鼓励企业采用联合集中展销、新媒体线上展销等形式进行销售,探索房销新路径。
(二)由区住建交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开展“都市新家·就来成华”成华区区域价值提升集中宣传工作,政企携手,加强成华各片区教育、交通等重点配套和优质房地产项目宣传推广。
第七条 支持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鼓励国有公司和社会资本积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通过购买、新建、改建等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由区住建交局按照项目情况统筹发放补助资金。
第八条 推进行业“共商共建共享”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由房地产行业协会牵头,定期召开行业沙龙,组织政府部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金融机构等相关单位共商合作、共谋发展,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和企业需求,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 支持“好房子”“好小区”建设
(一)扩大全区优质公服供给,围绕新建商品房项目加快布局优质教育、医疗、交通等资源,大力推进“教育强区”“优质教育倍增工程”建设,多措并举建设“家门口的好学校”。
(二)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高品质住宅项目,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设长寿、智能、低碳、健康的“好房子”;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大小区优质生活配套和公共服务投入,打造配套完善、服务便捷、绿色宜居的“好小区”,全面提升居住品质。
第十条 附则
(一)本措施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2月28日试行,试行期满后按法定程序根据市场情况作进一步修订。
(二)本措施由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