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工作的通知

2021-06-10 10:08:01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为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住宅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住宅用地房屋限价。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分类调控”的原则,结合各区域房地产市场形势,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规模和具体地块。市房管局根据拟出让住宅用地周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价格等情况科学制定房屋最高限价。

  二、住宅用地可实行“限地价”出让。市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红谷滩区,经开、高新区,湾里管理局)范围内设置了房屋最高限价的住宅用地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求实行“限地价”出让,出让时一并设置房屋最高限价、土地竞价上限和一次性报价区间,交易方式采取“网上拍卖+一次性报价”复合模式。“网上拍卖”阶段竞价超过竞价上限时,转入“一次性报价”阶段;在“一次性报价”阶段,按最接近所有报价平均值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科学制定土地限价。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住宅用地的房屋最高限价及土地市场形势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竞价上限和一次性报价区间,并报市政府研究批准。

  四、明确土地竞买相关要求。采取“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土地出让公告时间为30天,竞买保证金比例为60%,出让金缴纳期限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

  五、严格限制关联公司参加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限房价、限地价”地块的竞买人应满足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的竞买要求,并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其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土地一次性报价结束后,将竞买人名单对外公布并接受监督,如有关联公司同时参加一宗地竞买情况被举报或投诉,经市市场监管局查实后,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和装修质量监管。房管、建设、发改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联合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和装修价格、质量监管,确保全装修商品住宅的装修质量和房屋品质。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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