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金管〔2022〕41号
各处室、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贷款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2.75%下调至2.6%,下调0.1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25%下调至3.1%,下调0.15个百分点。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为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工作顺利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0月1日之前,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完毕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发放贷款,并在贷款发放前,完成涉及的相关手续和合同文本利率修改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批业务正常进行。10月1日前已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但未完成终审的,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已流转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的贷款,待终审完毕后,做好合同文本利率的修改工作。
三、关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以本通知为准。
四、做好贷款利率调整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各分中心、承办银行应重点关注利率调整后的执行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贷款处反馈。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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