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房地产信贷 2026-03-25 09:13:45 来源:中房网

  • 城市:0
  • 颁发时间:2026-03-24
  • 发文字号:成公积金委〔2026〕2号
  • 发文机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26-03-25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住房公积金

成公积金委〔2026〕2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

  为切实提振住房消费,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适度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二)对实施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三)因房屋征收拆迁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二、进一步扩大使用范围

  属于本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住房,房屋所有权人个人出资改造费用,可自支付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5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