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老旧办发〔2021〕15号
各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批准,现对2021年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见附件)予以确认。请各区按照如下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相关区要抓紧启动实施第三批综合整治项目。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基层治理,用好责任规划师,紧扣居民诉求确定好改造整治方案,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加快项目进场开工。
二、各区应广泛征求民意,做好项目储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要组织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规划师等做好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群众动员等工作,征集改造意愿和改造需求,条件具备的纳入项目储备库。各区在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应继续梳理申报可实施项目。
特此通知。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5559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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