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眉山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等11个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住交局,各区县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按照信用管理全覆盖的原则,我局针对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12类市场主体,制定了《眉山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11个信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眉山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2.眉山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综合管理暂行办法
3.眉山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4.眉山市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综合管理暂行办法
5.眉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6.眉山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7.眉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8.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9.眉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10.眉山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11.眉山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附件:相关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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