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体系 2023-10-27 09:23:17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房地产商会、区房地产中介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打击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房〔2021〕100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2021〕36号)和《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关于印发〈顺德区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城管〔2023〕25号)有关部署,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2023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30日。
二、检查对象及重点
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重点检查群众投诉多、矛盾纠纷集中、风险隐患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检查内容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佛山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建〔2021〕36号)中明确列举的33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佛山市顺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关于印发〈顺德区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顺城管〔2023〕25号)中明确提出对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诱导业主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责,突出重点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结合各镇街各项目近期信访量的排名,对信访高频项目开展突击检查,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检查采取材料检查(不限于抽检销售台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通力合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其他职能部门跟进处理的,及时移交线索,及时跟进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检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并集中曝光违法违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服务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于10月31日前报送参加检查人员名单1-2名(要求熟悉业务并参与后续跟踪监督工作)到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联系人:冯子晴、吕佩坤,联系电话:22836589、22836139)。
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