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建房[2013](94)号文件精神,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产经纪管理办法》(第8号令)的文件相关规定,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业培训协会继续举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中介)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房地产中介代理机构、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未取得岗位证书的销售人员及有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房地产相关法规及政策、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
房地产基本知识、房屋建筑基本知识;
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销售案例分析。
三、 培训师资
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企业高管、资深实战派教授及中国房协特邀专家授课。
四、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房地产经纪人员了解国内外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则、现状与发展趋势;熟悉与房地产相关的房地产经纪、金融、价格与税费构成、市场管理及房屋建筑等方面基本知识;掌握房地产经纪法规政策,提高职业道德,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学习国内优秀经纪机构的先进理念。
五、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每期培训班4天
培训地点:待定
六、 考试、证书
学员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协共同颁发《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中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业培训协会统一编号,可在中国房协官方网站及中国职协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中国职协官网(www.zhongguozhixie.com.cn)。
继续教育: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在二年期间如国家有关制度政策变化较大,可增加继续教育的次数。
七、报名与联系方式
(一)培训费用
岗位培训班学员培训费1100元/人,继续教育学员培训费750元/人。上述费用包括培训、教材、考务和证书费用,培训期间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子麟
联系电话: 010-64809266 58934032 18610150566
传 真: 010-64808598 邮箱:18610150566@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建设部北附楼414室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邮编(100835)。
八、其他
1、请携带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学籍卡、准考证、证书各1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收到此通知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3、本通知可在中国房协网站(www.fangchan.com)上查询。
二○一四年月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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