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施《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写字楼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规范行业管理,在政府主管部门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的指导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专业委员会组织编制的《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标准》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并公告(2014第166号),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批准编号:CECS 368。
《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标准》以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目标,汲取了国内外商务写字楼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先进经验,对商务写字楼的全寿命周期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技术提出要求,对规范和指导商务写字楼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降低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多年以来,商务写字楼开发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开发企业多以中介机构常用的“5A级”、“超甲级”等广告用语来描述商务写字楼的品质。现《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标准》的实施对商务写字楼的内在品质作出了技术诠释。
目前,《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标准》已在部分会员单位中试行,反映良好。首批通过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示范项目有: 远洋国际中心A座(远洋地产);星展银行大厦(陆家嘴集团);新保利大厦(保利地产);北京环球贸易中心(金隅地产);凯晨世贸中心(方兴地产);楷林国际大厦(河南楷林置业)。
为帮助会员单位对开发的商务写字楼进行等级评价,提高资产的价值和市场竞争力,希望各地房协(开发协会)在本地区会员单位中依据《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标准》积极开展评价工作,为会员单位进行服务。
有关开展实施商务写字楼等级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联系人:王泳、李雪
电 话:010-68350831
E-mail:officebuilding@sina.com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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