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厦奖”评选活动开展情况

2013-03-18 13:48:02 来源:中房网

  从2007年开始、2009年又经国家批准认可的“广厦奖”评选活动,到2012年已连续评选了五届,共有340个项目获奖(其中2007年109个,2008年32个,2009年62个, 2010年64个,2012年73个),平均每年68个。“广厦奖”评选活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关心与支持下,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房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以下简称部住宅中心)紧密合作,各地房协与住宅产业化机构上下连动,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评选工作的机构基本健全,“广厦奖”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不断完善,入围项目的规划设计水平、环境质量、工程质量、住宅性能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扩大。经过五年的实践,“广厦奖”评选活动已逐步被社会和百姓认可。

  从2011年开始,“广厦奖”改为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颁奖。

  一、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相关工作

  1.自2011年11月开始,为保证“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国房协、部住宅中心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印发2011-2012年度“广厦奖”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厦奖”、评选活动负责人、评审专家组组长及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关于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的通知》等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的相文件。

  2011年8月10—11日,为进一步做好“广厦奖”评选工作,中国房协、部住宅中心在宁夏召开了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会议,刘志峰会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提出:提高“广厦奖”标准,所有住宅类项目住宅性能等级标准须达到2A级及以上。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做到住宅全装修;拓宽申报渠道;增加“广厦奖”候选项目;“广厦奖”评选要深入到市,在条件成熟的城市设立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

  2011年11月9日,在北京召开了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启动新闻发布会。部住宅中心主任、“广厦奖”评委会副主任刘灿主持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国房协副会长、“广厦奖”评委会副主任朱中一通报了前四届“广厦奖”评选情况,并对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广厦奖”办公室主任王平介绍了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在申报条件、住宅类项目评价体系、申报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并对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网上申报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新华网、人民网、中房网、新浪乐居、地产中国网、新京报、中国房地产报、中国建设报-中国住房、中国房地产业杂志、住宅产业杂志、楼市杂志等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作了报导。

  2011年11月9日,“广厦奖”办公室在中房网开通了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所有“广厦奖”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电子化。

  2012年1月6日,为及时了解各地“广厦奖”评选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广厦奖”评选活动的指导,中国房协、部住宅中心印发了《关于报送“广厦奖”评选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2年2月中旬,“广厦奖”办公室副主任王小鹏、王新、蔡云分别走访了湖南、江西、福建、河南、浙江、天津六省(市),对“2012年‘广厦奖’评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征求地方对“广厦奖”评选工作意见,了解当地评选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广厦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

  2012年2月20日,中国房协、部住宅中心印发了《关于印发“刘志峰会长在2011-2012年度‘广厦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2012年2月28日,中国房协副秘书长、“广厦奖”办公室王平主任参加了山东省2011—2012年度“广厦奖”推荐暨“省优秀住宅小区”评选工作会议。在会上传达了刘志峰会长在宁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广厦奖”新的评选办法、评选条件、评选标准及相关问题进行辅导。

  2012年3月15日,“广厦奖”办公室编辑印发了“广厦奖”动态,主要内容为:各地评选工作计划;地方评选工作;“广厦奖”办公室近期工作;“广厦奖”项目网上申报情况。

  2012年5月11日,在济南市召开的省(区、市)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研究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朱中一副会长通报了“广厦奖”评选相关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2012年9月11日—12日,中国房协、部住宅中心在北京召开了“广厦奖”评审专家会议,会议由部住宅中心主任刘灿和“广厦奖”评审专家组组长窦以德分别主持。与会的14名专家对各省(区、市)房协、住宅产业化机构正式推荐的81个项目进行了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2012年10月17日,中国房协、部住宅中心在北京召开了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审委员会工作会议。会上,评审专家组组长窦以德汇报了推荐项目的评审结果,“广厦奖”办公室主任王平汇报了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活动开展情况。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的审议,最后确定73个项目入围(其中住宅类项目50个,非住宅类项目23个)。

  2012年10月26日,2011-2012年度“广厦奖”入围项目在中房网和中国住宅产业网上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2012年11月22日,2011-2012年度“广厦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隆重召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刘志峰会长等领导到会祝贺并为获奖企业颁奖。

  二、地方“广厦奖”评选活动开展情况

  “广厦奖”评选工作得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业协(开发协会)、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办公室)及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和协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厦奖”评选机构在组织企业申报、初审及推荐等环节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同时在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评奖体系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和探索。

  1.按中国房协、部住宅中心《关于报送“广厦奖”评选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共有24个省级“广厦奖”评选机构按时报送了本年“广厦奖”评选工作计划。有些地区还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了部署。

  2.为保证推荐项目的质量和调动城市的积极性,鼓励“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在条件成熟的城市设立市级“广厦奖”评选机构。共有4个省(区)的10个城市设立了“广厦奖”市级评选机构,有些省(区)在辖区内的城市设了“广厦奖”联系人;部分省(区)通过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开展“广厦奖”评选活动。

  3.部分“广厦奖”省级评选机构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与“广厦奖”评选标准相类似的评选活动,在对本地区优秀房地产项目进行表彰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以便与“广厦奖”评选相衔接,评选工作前移。

  三、网上申报和地方推荐项目情况及特点

  (一)网上申报项目情况

  自2011年11月9日“广厦奖”开通网上申报系统以后,通过 “广厦奖”各级评选机构的认真组织,企业积极踊跃申报。到2012年3月,已有22个地区的企业网上申报了68个项目。截止到8月底,全国网上共申报了160个项目,分布在25个省(区、市)。经“广厦奖”办公室统计、核实,填写信息完整的申报项目为124个,包括103个申报项目,21个候选项目。

  (二)地方推荐项目情况

  按照“广厦奖”评选工作的时间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厦奖”评选机构自2012年5月份开始,陆续将经本地区初审或复审合格的推荐项目资料报送到“广厦奖”办公室。截止到9月底,共有24个省(区、市)报送了81个推荐项目的资料。其中住宅类推荐项目57个(含1个经济适用房,2个廉租房,1个限价房,1个动迁安置房,1个新农村项目);非住宅类推荐项目24个。另推荐了14个候选项目(含10个住宅类项目,4个非住宅类项目)。

  (三)地方推荐项目特点

  在总结前四届评选经验的基础上,在地方房协和住宅产业化机构的积极努力与密切配合下,推荐的项目具有以下特点:

  1.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评选项目坚持以普通商品房为主,兼顾了保障性住房、中高档住房、新农村建设方面的项目。

  2.通过各地房协和住宅产业化机构的共同努力,推荐的项目绝大部分都是在推进住宅产业化、“四节一环保”和解决广大群众住房问题方面起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项目,在不同层次上树立了住宅建设的样板工程,促进了全行业产品品质和住宅产业化水平的提升。

  3.通过各地房协和住宅产业化机构的共同努力,普遍重视了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在报送的57个住宅类项目中,通过住宅性能认定的项目为51个。

  4.部分地区注重了项目的前期培育,各地共推荐了14个候选项目(含10个住宅类项目,4个非住宅类项目)。

  四、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调整的内容

  根据前四届评选的工作实践,为不断改进和完善“广厦奖”评选工作,以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听取多方面意见后,对“广厦奖”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2011-2012年度“广厦奖”评选在申报条件、住宅类项目评价体系、表彰范围、申报方式等做了相应调整,并实行了候选项目审核制度。

  1.“广厦奖”住宅类项目评价体系的调整和申报条件的调整

  为了加大推进行业技术进步、住宅产业化和“四节一环保”技术的力度,切实提高住宅类项目的性能,一是将住宅类项目评价标准由原来的五个评价体系调整为现在的六个评价体系,即由原来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物业管理等评价指标体系调整为现在的住宅性能评价的五个体系及物业管理评价体系,即住宅安全性能、耐久性能、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和物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对节能减排产业化技术应用突出的项目给予加分。二是对住宅类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做了调整,要求所有住宅类项目(含保障性住房)住宅性能等级标准达到2A级及以上;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做到住宅全装修。住宅全装修在申报项目中的比例,东部地区为100%,中、西部地区为60%以上。

  2.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广厦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从源头上对“广厦奖”申报项目进行指导,在项目开发建设每一环节按照“广厦奖”评价标准严格要求,确保“广厦奖”获奖项目质量。中国房协和部住宅中心决定自2011年11月起实行“广厦奖”候选项目审核制度。(“广厦奖”候选项目是指按照“广厦奖”评价标准开发建设、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尚未达到“广厦奖”评选要求的项目。项目开发的任何阶段都可以申报)

  3.对“广厦奖”获奖项目参建单位进行表彰

  鼓励开发建设单位与有关参建单位共同创建“广厦奖”,在对“广厦奖”获奖项目及开发建设单位予以表彰的同时,可为获奖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物业管理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发放相应证书。

  4.所有申报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广厦奖”相关文件全部上网。

  为了体现“广厦奖”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不拘一格推荐项目,拓宽申报渠道,“广厦奖”办公室与中房研协公司合作,改进了“广厦奖”申报程序和方式。不论是开发企业自荐的项目还是专家推荐、“广厦奖”省、市级评选机构推荐的申报项目,均可通过中房网与中国住宅产业网设置的专门窗口进行申报。 “广厦奖”相关文件全部在中房网和中国住宅产业网上登载。

相关链接:2010年度广厦奖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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