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与康养信息月报(2025年第12期)

分支机构 2026-01-09 16: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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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行业政策

  ● 国家政策

  民政部:发布《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公开指南》等11项行业标准

  近日,民政部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公开指南》等11项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标准体系,提升相关服务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此次发布的行业标准涵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康复及区划地名等多个领域。其中,养老服务方面出台《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公开指南》《养老机构智能化应用与管理指南》《养老机构志愿服务管理规范》及《养老机构出入院服务基本规范》等4项标准,分别对养老机构的信息透明化、智慧化建设、志愿服务管理和出入院关键服务环节提出了明确指引,有助于推动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

 国家发改委、财务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6年“两新”政策的支持范围、补贴标准和工作要求。

  优化支持范围。设备更新方面,总体延续2025年支持范围,在民生领域增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设备更新,在安全领域增加消防救援、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在消费基础设施领域增加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进一步集中资源,着力提升覆盖人群广、带动效应强的重点消费品“得补率”。继续实施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继续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支持范围聚焦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产品;同时,将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拓展为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支持范围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

  近期,针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印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并在2025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

  《通知》主要内容:一是加强跨省共济关系的管理,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二是明确跨省共济资金的使用范围。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三是开展跨省共济资金清算的管理。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产生的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资金规模动态调整。四是强调做好共济工作的要求。各级医保、财政部门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同监管,完善信息系统对接以实现业务、资金、信息流一体化,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群众获得感。

  ● 地方政策

  湖南:《关于壮大养老产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壮大养老产业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全省银发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到2029年,基本形成适合湖南省情的养老产业格局,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银发经济初具规模;到2035年,养老产业体系成熟定型,银发产品供给与老龄人口发展需求总体平衡,实现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要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强化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健全居家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照护服务体系。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完善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结算政策。推动跨部门协同配置资源,形成整合型、可持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老年助餐多元参与、餐食补贴与运营补助相结合的政策支持机制。制定助老服务项目清单,发展一批“行业+”养老服务机构。建成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打造一批银发金街。同时,要升级银发传统产业,扩大老年用品研发生产,加快康辅器具推广应用,加强文体休闲业态建设;要培育银发潜力产业,强化智慧养老赋能,发展养老金融服务;要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打造养老产业集群,完善行业标准评价,塑造优质银发品牌。

  《意见》强调,要加强产业综合支撑,科学编制供地计划,分级分类保障养老项目合理用地需求。要强化人才支撑,营造收入合理、保障完善、社会尊重、成长空间可期的养老服务良性从业生态。要优化市场环境,为养老产业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形成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要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陕西:《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

  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由陕西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陕西省高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已于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申请流程、认证机制等方面实现了优化升级。

  《办法》明确,高龄补贴将按年龄分四档发放,各地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本地已出台的相关优待政策。在申请渠道上,《办法》实现“线上+线下”双便利,老年人既可以通过“陕西民政”微信公众号线上提交申请,也可向户籍地或省内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线下申请。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无需额外提交复印件及照片。

 河南:《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

  近日,《河南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规定》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要坚持保障基本、普惠多样、方便可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机制。

  《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本行政区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老年助餐服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布局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制定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扶持优惠政策。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食堂并向周边社区开放。支持餐饮企业以及有条件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等,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餐桌或者老年助餐点。探索“食堂+康养”“食堂+培训”“食堂+文娱”等老年助餐服务运营模式,鼓励经营主体拓展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功能,在非就餐时间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文化休闲等多元化服务。鼓励农村养老机构和乡镇特困供养机构制作老年餐食,向所在村和周边配送。探索邻里互助、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运营主体利用物流网络提供送餐服务。鼓励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为老年人就餐、送餐提供服务。

  《规定》强调,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改造、设备配置给予适当补助,并根据老年助餐服务评估结果,对老年助餐服务场所运营主体给予适当运营补贴。

 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实施办法》明确,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应遵循标准统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真实严谨、严格保密的基本原则,对老年人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评估,确定老年人的能力等级,评估对象为广西区域范围内有养老服务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评估流程方面,需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申领政府补贴、补助资金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报基本信息。评估工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8个工作日内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应作为制定照护计划、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以及民办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等的参考依据。评估结果在全区范围内互认,部门按需使用。县(市、区)民政部门可将评估结果作为发放养老服务类补贴、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等的依据。

 云南:《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云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该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落地。该制度旨在为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根据《方案》,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基本费率0.3%,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参保范围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实行属地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制度将分步实施,初期覆盖职工及退休人员等群体,逐步扩展至城乡居民。

  在缴费标准上,单位职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各承担0.15%,缴费基数与医保一致。退休人员个人按0.15%缴纳,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未就业城乡居民筹资由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按1:1比例共同承担,初期费率可从0.15%起步,2030年前逐步过渡至0.3%。

  在待遇享受方面,制度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后,因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并通过评估认定,即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方案》自2025年2月5日起施行。

 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正式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原《自治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2013版)进行修订。明确了民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及审核流程,旨在通过资金扶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与供给能力。

  资助分为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两类。建设补贴,对核定床位100张及以上的新建机构,自治区财政给予每床5000元补贴,分年拨付。 运营补贴:根据收住老年人的失能等级(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给予每人每月80元至120元的基础补贴。被评为普惠支持型且等级在一至五级的机构,还可获得地方性浮动补贴。

  申请机构需满足多项规范要求,包括:依法登记备案,床位3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 符合消防、建筑、安全等相关国家标准。 开业满6个月且年均入住率达30%以上,服务满意度超80%。 运营机构还需满足从业人员培训率100%、签订医疗合作协议、无重大责任事故等条件。

  机构按年度向备案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运营补贴采取“先服务后补贴”方式,按月度统计、年度评审拨付。同时要求,资助资金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设施建设、改造更新及提升服务质量。

  二、行业动态

      ● 康养

  2025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3.69%

  国家卫健委发布,2025年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3.69%,比2024年提高1.82个百分点,继续保持稳步提升态势。监测结果显示,2025年全国城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36.68%,农村居民为30.58%,较2024年分别增长1.94个和1.47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为36.71%、32.98%和29.09%,较2024年分别增长1.73、1.50和1.82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和东、中部地区之间的差距缩小。城乡居民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为41.36%,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素养水平为38.99%,基本技能素养水平为31.72%。六类健康问题素养水平由高到低依次为:安全与急救素养58.18%、科学健康观素养53.83%、健康信息素养50.83%、慢性病防治素养33.41%、传染病防治素养32.42%和基本医疗素养32.22%。本次监测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36个县(区)1008个乡镇(街道),对象为15~69岁常住人口,共得到有效调查问卷70451份。

  北京市民政局和美团战略合作,探索“平台+”养老服务新场景

  1月5日,北京市民政局与美团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平台+”养老服务线上化发展,着力构建数字化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协议,美团及大众点评平台将逐步接入北京地区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预计首期上线机构将超过百家。此举旨在通过“互联网+”技术,推动养老服务的供需对接更加高效、透明,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线上服务入口,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的“数字新基建”。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在合作启动仪式上表示,当前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已初具雏形,推动养老服务从“保基本”向“优服务”跨越,亟需引入社会新力量、探索服务新模式。与美团的合作,将有助于激发养老服务新动能,助力老年人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美团方面介绍,其养老服务目前已覆盖全国300多座城市,入驻服务机构超过3万家。平台数据显示,近年来养老服务相关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照护类服务意向用户同比增长78%,交易规模增幅超过200%;“老人助浴”等细分服务搜索量同比增长120%,团购订单量增长超85%,反映出市场对专业化、便利化养老服务的强烈需求。

  联系电话:18911701480、18911285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