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等26项国标发布 含多项强制指标

2016-02-04 14:45:59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次性发布《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控技术规范》等26项国家标准,其中15项标准含有强制性条文,实施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1日。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现批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92-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5.2.2、5.2.3、5.3.2、5.3.3、5.4.2、5.4.3、5.5.2、5.5.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同时废止。

  2、《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现批准《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40-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现批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022-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现批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3-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 施。其中,第3.1.5、3.1.7、6.1.1、10.1.1、11.1.1、12.1.2、13.1.1、13.1.5、14.1.1、 15.1.1、18.1.1、18.1.5、19.1.1、19.1.6、20.1.3、23.1.1、24.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 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同时废止。

  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现批准《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41-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6、《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现批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43-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3.2.2、3.2.3、3.2.4、5.2.4、5.5.1、5.5.2、5.5.3、7.2.6 、7.3.1、7.3.2、7.3.3、7.3.4、8.2.5、8.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7、《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现批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53-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8、《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现批准《煤矿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45-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12.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控技术规范》现批准《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控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028-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10、《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现批准《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42-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 施。其中,第3.0.13、5.2.3、5.2.4、7.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 第8章内容同时废止。

  11、《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现批准《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21-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12、《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现批准《钢铁企业煤气储存和输配系统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1164-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3.2、6.2.1(1)、6.2.4(3)、6.3.1(1)、 6.3.2(1)、6.3.5(1)、6.3.6(1)、6.3.10(1)、6.3.11(1)、6.4.2(1、2)、6.4.6(1)、 6.4.2(1)、7.1.2(1)、8.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3、《气田集输设计规范》现批准《气田集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49-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7.1、4.7.2、4.7.12、9.1.6、10.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4、《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现批准《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0-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3.11、4.5.12、10.2.2、11.2.7、11.7.6、11.8.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05同时废止。

  15、《硝化甘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现批准《硝化甘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46-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16、《硝胺类废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现批准《硝胺类废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47-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17、《海岸软土地基堤坝工程技术规范》现批准《海岸软土地基堤坝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943-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18、《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现批准《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28-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4.5.2(4)、8.1.1、8.1.3、8.1.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油田采出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428-2007同时废止。

  19、《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44-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5、4.1.4、11.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0、《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现批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62-2015,自2016年8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1.5、5.2.10、5.2.11、6.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08同时废止。

  21、《波分复用(WDM)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现批准《波分复用(WDM)光纤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52-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22、《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现批准《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83-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 施。其中,第3.1.1、3.1.2(2、4、5)、4.2.3(1)、4.2.4、5.1.3、5.2.1、5.2.2(1、2、3)、5.2.3、 5.2.6、5.4.1、5.4.3、6.1.1、6.3.1、9.1.1(3)、9.3.2、10.0.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 标准《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同时废止。

  23、《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现批准《色织和牛仔布工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59-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8.6.1、10.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24、《海底光缆工程设计规范》现批准《海底光缆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54-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25、《海底光缆工程验收规范》现批准《海底光缆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67-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26、《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技术规范》现批准《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160-2016,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4.2、3.4.3(1)、7.1.3(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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