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涵盖工资报酬追索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直至依法追究欠薪单位(个人)刑事责任的“一站式联动工作机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11月21日,淮安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和信访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方案》的要求,各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和信访局抽调1至2名业务骨干,成立根治欠薪联动工作机构,在法院牵头下,与信访局、人社局商定集中工作地点;每年中秋、春节前一个月,各成员单位派人至集中工作点,定期驻点为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同时,视情在重点地区设立流动工作站,通过开展上门服务、到相关工地和企业巡回处理问题等方式,及时受理、调处拖欠工资报酬争议,妥善解决纠纷。每年1月,由淮安法院牵头召开成员单位联席工作会议,对上年度进行总结,对本年度工作计划研究会商,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方案》明确,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按照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和信息互享要求,实行“首问负责、一站到底”的工作原则,即由首先接到农民工讨薪诉求单位负责当即联系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接受咨询、仲裁、支持起诉、快速保全、执行及追究欠薪者刑事责任等涉及拖欠工资报酬纠纷,切实做到“立案快、调处快、保全执行快、兑现快”,力争在重点节点前妥善化解矛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纠纷案件涉及住建、水利、交通等行政部门的,由人民法院负责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对纠纷案件综合协调处理,形成化解合力。
据介绍,淮安法院对农民工提起的追索工资报酬纠纷案件,要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积极引导农民工采取口头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方式,做到诉讼服务24小时“不打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简化庭审环节,简化文书样式,确保当事人尽早拿到法律文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单位,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信用惩戒;依法从快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犯罪人员退还侵占的农民工工资报酬。
同时,各成员单位建立工作指导会办制度。通过季报、月报、重点节点周报等形式,及时收集梳理机制运行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对需要共同会办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及时提供应对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根治欠薪联动工作的难点问题,预防和减少群体性等负面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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