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厦门市住房局陆续印发《关于规范和发展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意见》《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将租赁企业、经纪机构、网络信息平台和个人的不良信用信息,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对外公示,实现对租赁主体信用的动态评价。
一是构建住房租赁企业信用档案。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和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个人严格落实商事主体登记、责任主体备案,目前已引导完成二房东商事主体登记1267家。
二是通过现场检查机构公示情况、审查房源发布情况、调取交易档案资料等方式对房地产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抽查比例,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2021年共检查了52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公示事项不规范等问题,经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均已改正符合规范。
三是通过实地核验房源、定期巡查中介门店和走访住房租赁企业、动态采集信息等方式,及时掌握市场动向,指导规范执业行为,发现整治违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市场规范化运行。2021年厦门市现场巡查中介门店1614家、租赁企业83家,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93份,移送问题线索63条,曝光反映集中的典型案例5批、65起,约谈房源信息发布不规范网络信息平台6家,取缔房地产经纪机构5家,关闭门店8家,将225家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理各项租赁纠纷投诉3125件,调解办结率达96%。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