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 给予环卫工人等公共服务群体更多政策倾斜

2021-11-25 14:22:17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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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广州市住建局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奖补标准根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额度(每年8亿元)及目前广州市租赁市场发展的情况确定奖补标准,并给予环卫工人、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的住房更多的政策倾斜。

  办法提出,利用集体、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建安成本、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装饰装修费用总和的30%,具体标准为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1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为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为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城中村租赁住房品质化提升、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相对集中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筑面积以证载面积为准;无证载面积的,以专业测绘机构确认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但给予补贴的建筑面积每个宅基地证依法不超过280平方米。闲置住房经品质化提升作为租赁住房,且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项目,按建筑面积3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为环卫工人、公共交通一线从业人员等城市重要公共服务群体提供租赁住房,且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新建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实施品质化提升的租赁住房项目,按建筑面积6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1〕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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