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喜元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信用修复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目的有两个:一是欢庆黄冈第五个“11.22诚信日”的到来。诚信既是个人的形象、企业的形象,更是城市的形象,将11月22日作为诚信日,就是要求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都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做到“一言九鼎、诚实守信”。二是通报今年1至10月黄冈市信用修复工作情况,以鼓励和引导各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随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成为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体退出惩戒措施的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系统化,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有利于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的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湖北省信用信息平台上进行归集,同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对外公开。受到行政处罚企业因存在失信行为,在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融资等活动时都会受到限制,企业的发展会受到极大影响。支持失信企业自我纠错,帮助失信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重塑企业形象,实现疫后重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我们今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省信用信息中心提供数据,今年我市涉行政处罚信息市场主体名单共计498条,我们会同相关行业部门,严格按照信用修复操作规范,及时为失信市场主体提供修复咨询与便利服务,支持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目前已完成信用修复132条。
下面,我重点从如何开展信用修复作简要介绍。
“信用修复”是指经行政监管单位就信用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网站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将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删除的过程。简单地说,信用修复就是把失信信息删除掉。
“处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既是为那些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失信企业予以修正的机会,让“诚信”可以重来,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也是为了激励失信主体改过自新、诚实守信,使守信企业在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融资等方面享受正当权益,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不知晓,信用修复不主动、不及时,往往等到急需融资贷款、参与招投标等需要信用查询时才引起重视,但这就会耽误时间,往往会错失良机,造成经济损失。
那么失信主体如何开展“信用修复”?
为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涉及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分类范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信用修复的基本要求和责任主体。我认为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注意信用修复途径。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找到具体行政处罚记录,点击决定书文号右侧的申请按钮,进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页面后,按程序提交修复材料。
二是注意适用对象及公示期时限。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三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一年;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为六个月,最长公示期为三年。最短公示期满后,失信主体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三年,期间不予修复。
三是注意信用修复流程。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只需向信用网站提供相关身份材料和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做出信用修复承诺即可。今年疫情发生后,为支持失信企业尽快战胜疫情,走出困境,对于公示期已满一年的一般失信行为主体,只需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注册提出申请即可,无需提供其他资料。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除参照一般失信行为的信用修复要求外,还要求失信主体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向信用网站提交信用报告。
最后借此机会,我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市信用办的工作,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解读,完善信用修复的审查流程,提高信用修复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失信主体的权益,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希望在座的各位媒体,借助“11.22诚信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市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和市民,宣传诚信典型,树立诚信标杆,为市区创建文明城市、争创全国信用试点城市,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黄冈市中心支行副调研员 王忠宇
在黄冈市第五个“11.22诚信日”到来之际,我代表人行黄冈中支就征信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及今年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媒体朋友做个宣传和通报。
一、征信权益保护的主要法规政策
(一)《征信业管理条例》。该条例赋予人民银行征信监管职责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今年出台中小微企业的征信保护和信用激励支持政策。新冠疫情发生后,人民银行总行、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和《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两项政策既是信贷支持政策,也是征信保护与信用激励政策。
第一项政策是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以解除这些企业资金不足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危机和焦虑;第二项政策规定,自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季度购买40%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四类群体”实施特殊时期征信权益保护政策。3月,人民银行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隔离人员、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逾期信贷业务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存在异议的,应主动与信息主体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尽力将疫情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有利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人行黄冈中支征信权益保护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优化征信服务
1、提高征信服务站位。一是及时应对需求。针对疫情封控期间特殊群体和企业复产征信查询需求,利用网络进行宣传引导,起草下发了《人行黄冈中支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征信服务指南》等文件,部署、指导各县市支行、金融机构做好复工准备;二是及时传导政策。督促辖内接入征信系统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精神制定“四类群体”逾期信用记录认定和报送规则并公示公布。切实维护了信息主体的利益,促进了疫后经济的复苏和发展。
2、高效开展征信查询服务。全市开设征信查询人工服务窗口10个,自助查询服务窗口12个,覆盖到各县市。截至目前,全市人民银行征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9.1万笔。认真做好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满足复工复产企业对征信报告的需求,做到了即到即办、随到随查。截至目前,为2874家企业提供了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还对全市申报“五进一出(进餐桌、进商超、进展会、进网站、进景区和对外出口)”地标优品的目录企业、申报产业龙头企业、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进行征信审查,帮助企业获得准入性、资格性、激励性身份。通过电话提供政策、业务咨询近2000余次,有效保障了经济活动秩序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征信服务需求。
3、积极推介应收账款平台业务。为了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积极指导企业通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线上方式,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高效、快捷的融资对接。截至到目前,辖内企业通过平台进行应收账款质押成交212笔,获得融资122亿元,有效缓解复工复产企业的资金压力。
4、推动黄冈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在市政府的主导下,积极推动黄冈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今年9月19日,黄冈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平台运行两个月以来,首批推出纳税E贷、创业担保贷、网捷贷等线上产品,平台注册用户105户,发放贷款77户。
5、持续推动信用宣传和信用培植。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动产融资及其它征信知识的宣传辅导。安排金融专家讲授小微企业信用评级特点、指标体系、信用评分与授信额度测算方法、授信规定及评级授信注意事项,指导小微企业加强信用积累和失信风险控制;大力开展信用企业培植。市政府与各县市、市直各部门签订A级信用企业培植责任状,确定培植目标、对象、措施及奖励政策。
(二)加强征信权益保护
1、强化征信业务监管。对全市银行征信业务进行巡查和核查,强化征信合规管理,确保了信息主体的征信信息安全。
2、跟踪督查特殊政策落实。对全市银行机构落实“四类群体”征信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全市银行机构累计调整延期还款安排或征信记录54687人,涉及信贷合同金额105.8亿元;累计调整延期还款安排或征信记录企业2607户,涉及信贷合同金额78.6亿元。强化征信权益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权益。
3、确保救助渠道畅通。扎实做好异议处理、投诉等权益保护、救济工作。在全市建立了异议处理联系人制度,对外公布了咨询、投诉专线电话,及时受理征信异议,处理征信投诉。特别是针对延期还款的保护政策未落实到位而发生的征信异议,实行一事一办、一事一结。截至目前,全辖处理个人异议申请67笔、企业异议申请2笔,做到了无投诉、无纠纷。同时,加强征信市场清理,防范非法企业征信活动对个人和企业征信权益的侵害。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云焱
今年来,黄冈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今年,全市新设企业11359户,注销企业4954户,吊销企业631户,全市办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移出1366户,办理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17件。
二、主要做法
(一)放宽信用修复条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省局要求放宽“黑名单”管理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条件。对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企业,因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补报年报后无需企业申请即可主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因其他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未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主动履行公示义务且列入期限满一年的,可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般失信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示满一年且已改正违法行为的,可申请撤销处罚信息公示。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规范实施信用修复
充分认识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是服务市场主体、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是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必要环节,对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专门制作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推出“不见面”办理业务模式,方便企业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制发了《黄冈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对信用修复的对象、条件、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黄冈市永晟物资有限公司6月向我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我们了解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长期定居武汉,决定由该企业直接在武汉邮寄材料,及时为该公司办理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湖北乌山春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蕲春赤方蕲艾制品有限公司、湖北省旭鸿物流有限公司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且企业认识到错误,违法行为已经改正,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局积极帮助企业撤销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三)强化信用修复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全面落实疫情期间上级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我们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信用修复的宣传和解读,扩大政策的知晓面。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掌上黄冈及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省、市助力复工复产的有关文件精神。二是通过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向之前有违法记录的企业传达省局关于信用修复的新规定。三是结合年报公示、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实地向企业宣传解读信用修复有关规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加强诚信宣传,引导企业注重积累自身信用;二是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企业重塑信用。
黄冈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小青
近年来,黄冈市税务系统不断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大力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优质的纳税信用日益成为企业长远发展的“金名片”,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目前,全市纳入信用评价38709户,其中:A级纳税人2320户,占参评纳税人的5.99%,较去年增加835户;B级纳税人17899户,占参评纳税人的46.24%,较去年增加5340户;M级纳税人15291户,占参评纳税人的39.5%,较去年增加2592户;C级纳税人 860户,占比2.22%,较去年减少2494户;D级纳税人 2339户,占比6.04%,较去年减少587户。全市纳税人信用等级呈现持续提升的良好局面。
我们坚持以信赋能,纳税信用价值不断彰显。全市税务部门积极对接社会信用信息,让守信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不少企业更是将纳税信用转化成稳产能、渡难关的“真金白银”。湖北恒立维安消防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受益于“银税互动”,在税务部门的协助下,通过建设银行办理纳税信用贷款76.1万元、农业银行办理纳税信用贷款100万元。截至10月底,黄冈市税务部门共向商业银行推送信息2.7万余条,各商业银行累计发放贷款1261笔,总贷款金额12.74亿元,比去年同期2.76亿元增长9.98亿元。
我们坚持联合惩戒,向“黑名单”企业亮剑。针对重大税收违法行为,黄冈税务部门建立了以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多部门联合惩戒为主的税收失信监管机制,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大格局,促进税收诚信、社会诚信。针对纳税信用等级D级纳税人,税务部门将采取公开名单、限量供应发票、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等八项惩戒措施。
我们坚持以信指路,助力企业提升信用。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精准筛选出适用纳税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特别是D级企业,第一时间提醒企业申请纳税信用修复,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对纳税人修复申请即时办理,将修复后的结果第一时间通知纳税人,并按调整后的级别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麻城某科技有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没有步入正轨,未按规定进行税务事项办理,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定被纳入D级,导致企业发票领用受限,公司在经营、投融资等方面被限制禁止。经过上门宣传辅导,收到纳税人申请后麻城市税务局马上启动纳税信用修复程序,将该公司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B级,公司在投融资等领域畅通无阻。2020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主动作为,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改善自身纳税信用状况,共为258户D级纳税人启动纳税信用修复程序,其中符合条件的202户纳税人调整到相应级别;成功帮助5户受到行政处罚的纳税人在信用湖北上进行了纳税信用修复。
下一步,黄冈市税务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建立完善信息互享、信用互认、奖惩互助等工作机制,让守信纳税人更有获得感,为“诚信黄冈”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问:按照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行政处罚分为涉及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请问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有哪些?
答: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主要是指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主要有以下行为:
1.严重损害自然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
2.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3.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裁判或者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4.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的行为。
5.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行为。
6.经行政处罚决定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
问:严重失信主体要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后才能进行信用修复,请问如何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
答:失信主体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参加信用修复培训:
一是参加公益性培训班。为方便失信主体参加信用修复专题培训,自今年3月11日开始,“信用中国”公益在线培训平台上线试运行,企业可通过平台自行注册、登录和学习,完成3学时后下载证书,即完成在线培训。关于信用修复的具体操作流程,企业可联系当地发改部门从事信用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或与我们市信用办联系咨询,电话8390425。
二是参加第三方机构举办的培训班。选择“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信用修复培训机构”,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具体培训详见各机构门户网站。
问:请问“11.22诚信日”是否是黄冈独有的信用工作宣传日?
答:2016年,经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同意,我市率先在全省将每年11月22日定为“11.22诚信日”,每年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分别举办了“六个十佳”单位评选、典型失信案例新闻发布会、“我承诺 我诚信”主题签名活动,今年结合疫后重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又举办黄冈市信用修复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过“11.22诚信日”系列宣传教育以规范企业诚信行为,提高市民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问:人民银行在支持我市地标优品“五进一出”(进餐桌、进商超、进展会、进网站、进景区和对外出口)、龙头企业扶贫产品入选国家扶贫产品目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等资格审查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答:人民银行根据企业信用报告,对企业信用状况作出专业性、权威性的解读,充分发挥征信对促进产业发展的支持激励作用。今年,全辖人民银行应政府、部门、企业的请求,先后开展了地标优品“五进一出”企业信用审查、重点企业获得财政周转资金的征信审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资格征信审查等,涉及企业3000余户。
问:如果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找谁更改?
答:企业认为企业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也可向发生错误、遗漏数据的金融机构提出异议申请。提出异议申请时,企业应提供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受理后,将在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书面答复企业。
问:对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哪些约束或惩戒?
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问:因未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如何移出?
答:因存在未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情形的,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的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问:请问符合什么条件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规定,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是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是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是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问:请问企业申请纳税信用修复需要多长时间办结?
答:按总局公告规定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主要流程有“申请—受理—反馈—修复”四个程序,即纳税人填报《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目前,我局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压缩办税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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