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住建执总〔2021〕7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部门,各区住建执法支队:
依据《市住建执法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实施办法》(津住建执总〔2020〕2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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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的通知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部门,各区住建执法支队:
依据《市住建执法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实施办法》(津住建执总〔2020〕26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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