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列字/文)6月24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重庆富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建设富洲新城五期项目,被处以1.613867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收入13.3169万元。
信息显示,重庆富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建设富洲新城五期项目。具体违法实施如下:1.6#楼局部增加32平方米、门卫房增加16.54平方米;2.车库-1F封闭空间71.69平方米;3.生化池整体位移。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对其做出处罚。处罚内容为:
1、对超计容建筑面积30.74平方米部分,处没收违法收入,金额为:门卫房:16.54平方米×5450元/平方米=90143元; 6#楼外墙排烟井道:14.2平方米×3030元/平方米=43026元。
2、其余增加建筑面积17.8平方米部分,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金额为:17.8平方米×1199.99元/平方米X10%=2135.98元。
3、车库-1F封闭空间71.69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金额为:71.69平方米x1199.99元/平方米x10%=8602.73元。
4、对生化池整体位移的违法建设行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罚款,金额为:45平方米x1199.99元/平方米x10%=5399.96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渝城违建罚决字〔2022〕0078 号,处罚机关为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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