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总量569.29万平方米,成交量创周度成交新高,环比上涨17.09%。
土地市场:二十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72.4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1.8%;土地总成交面积32.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82.3%,成交总金额110.7亿元,环比下降2.9%;成交楼面均价为1568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38.1%;土地成交均价3360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49.7%。
政策动态:云南未预售房地产项目可申请调整商住比例;黑龙江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以化解库存压力;苏州楼市十条新政,新房半年涨幅不能超6%;珠海全面放开限购;广州首套房屋达144平方米以上契税减半。
新闻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营改增试点将全面推开,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住建部出七项措施整顿房产中介;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最高涨幅57.8%。
【二、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569.29万平方米,成交量创周度成交新高,环比上涨17.09%。二十典型城市中,13城市环比上涨,上海以197.26%涨幅居首;7城市环比下滑,苏州以-16.86%跌幅居首。在市场调控加码预期下,深圳连续三周下滑,热点城市苏州、南京也连续两周下滑;而调控举措仍未出台的上海本周成交暴涨。在北上深为楼市降温的同时,广州出台房屋144平方米以上契税减半措施刺激市场,热点城市高端需求也呈现明显分化。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环比上涨45.62%。16城市均环比上涨,上海以249.71%涨幅居首;4城市环比下滑,深圳以-51.26%跌幅居首。
【三、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72.4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1.8%。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19.3%,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26.5%。本周土地供应可造297.2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11.8%。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32.9万平方米,环比下降82.3%。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66.6%,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96.6%。本周土地成交可造70.6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77.8%。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110.7亿元,环比下降2.9%。其中经营性用地109.4亿元,环比上涨1.6%;非经营性用地1.3亿元,环比下降79.4%。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1568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38.1%;土地成交均价33609元/平方米,环比上涨449.7%。
【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3月2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施行多种举措:一是对已供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用地,允许调整为国家支持和鼓励的其他产业项目。二是对于房地产项目未预售的,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调整商住比例;通过商改住的规划调整,化解商品房库存的结构性问题。三是允许商业地产的大土地证换发小土地证,以便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把握商业地产的开发节奏。四是依法清理整治涉及房地产的收费,对法律法规未作明确规定的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五是改进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费缴纳方式,通过按照水、电、气等配套工程进度缴纳有关费用,减少项目前期和开发过程中的资金占用。
3月20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今年将对库存较大的市县区土地供应和新开发计划进行科学调控,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和内容。将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保障房和市场存量房通道,化解市场库存压力。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和发展候鸟式养老地产、旅游地产、教育文化体育地产、物流地产等跨界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并继续释放公积金贷款潜力,支持公积金贷款省内异地购房、帮父母买房、农民工购房等。
3月18日,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加强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管理,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监管,全面清查金融违法行为等十条意见。其中房价方面,要求同批次房源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
业内解读:苏州市房地产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倪峻认为,苏州楼市有点"发烧",此次出台的楼市十条是“对症下药”,最关键的是土地供应、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价格管理三条,条条具有针对性,将会对房地产平稳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房地产开发商在定价时会尽量贴近市场,不会出现非理性涨价行为。开发商需要对后市有较为准确的预判,如果入市价格比较低,后续就不能涨了,但如果定价太高,则万一市场方向转变,可能“卖不动”。让真正需要买房的购房者买得起房,在房地产市场自身调节失灵时,政府出手行政调节是有必要的,让市场向理性回归。
3月16日,珠海宣布停止对商品住房项目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居民(含非户籍居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3月16日,辽宁“房地产政策”新闻发布会宣布15条政策措施,包括控制开发用地供应节奏,减少开发用地供应;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减免多种税费降低老百姓的买房成本等。明确了市县政府是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责任主体,提出各地要力争用2—3年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
3月15日,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公告,即日起正式开始实行本市内购买的首套房可以按新政缴纳契税政策。符合唯一首套条件的购房人,所购房屋达144平方米以上者,将享受由原3%税率降为1.5%税率的契税优惠。同时,在2月25日后按原政策3%税率缴税的,将退还多缴税费。二套房契税政策暂不在广州市执行。
业内解读: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由于“政策未行,市场先动”导致的涨价,导致契税新政作用变得较微。新政对楼市心理层面的影响会比较大,但实际影响不大,因为所涉及的优惠其实很小,近一月,广州房价上涨了3%左右,契税优惠跟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所以不能算是很大的刺激,只能说是锦上添花,有总比没有好。若区域性限购政策全面放开,广州房价至少还要涨20%,但这与当前的楼市调控政策相悖。
3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推出楼市新政,对进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农民,每套房发放1万元人民币的财政补贴。进城务工农民凡于2015年7月9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阳市中心城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均可申请购房补贴。
【五、本周要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营改增试点将全面推开 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3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李克强表示,全面实施营改增,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头戏”。强调实施营改增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住建部:七项措施整顿房产中介
3月15日,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称,住建部已经决定今年开展一次“专项的规范和整顿”。具体而言,一要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的发布;二要全面推进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网签;三要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四要强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五要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六要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制度;七要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比如采用巡回检查、合同抽查、受理群众投诉等方式,及时采取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约束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行为。
统计局: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最高涨幅57.8%
3月18日,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与上月相比下降的城市有15个,上涨的城市有47个,持平的城市有8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3.6%,最低为下降0.7%。与上年同月相比,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7个,上涨的城市有32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57.8%,最低为下降3.9%。
【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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