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二十典型城市成交环涨4.84% 城市分化依然明显

2016-05-04 16:02:47 来源:中房研协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585.9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4.84%,成交量小幅上涨。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90.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6.7%;总成交面积132.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9%;成交金额57.5亿元,环比下降52.1%;土地楼面均价为256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7.2%;土地成交均价4343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3.9%。

  政策动态: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文明确营改增后房产税等计税依据;多部委联合发文促进消费转型 一二线城市加大宅地供应;南京出台“限价令”,单价2万以下年化涨幅不超12%;吉林出台去库存“20条”新政,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限贷。

  新闻关注:住建部称将落实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2015年农民工自购住房比例提高至1.3%;广州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取得预售证10天内须开放房源。

 【二、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585.9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4.84%。二十典型城市中,11城市环比上涨,厦门以102.04%涨幅居首;9城市下滑,石家庄以-31.60%跌幅居首。一线城市中广州、北京连续三周上涨,涨幅分别为36.15%、5.58%;天津、上海成交量回落,深圳连续两周小幅下滑;二线城市中有厦门、南昌连续三周上涨的城市,也有石家庄连续四周下滑的城市,整体来看涨多跌少,城市分化依然明显。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上涨9.30%。13城市环比上涨,厦门以138.83%涨幅居首;11城市环比下滑,石家庄以-48.46%跌幅居首。

 【三、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90.6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6.7%。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37.8%,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216.7%。本周土地供应可造552.8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3.2%。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132.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9%。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53.2%,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215.5%。本周土地成交可造223.9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下降23.8%。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57.5亿元,环比下降52.1%。其中经营性用地54亿元,环比下降54.2%;非经营性用地3.44亿元,环比上涨62.4%。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2567元/平方米,环比下降37.2%;土地成交均价4343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3.9%。

 【四、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4月25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明确: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六、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4月26日,发改委联合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方案,提出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等十项扩大消费行动。在房地产方面,方案提出要增加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的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并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此外,方案拟允许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随工作地点变动,进行跨省市转移,满足居民因就业地变动而购房、返乡购房等需求,化解三四线城市库存。

  业内解读: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区域发展研究室副主任贾若祥表示,针对一线大城市,高房价多源于需求巨大之下的供给紧缺,而限购客观上又加剧了紧缺的程度。因此,增加住宅建设用地才是化解房价居高不下的根本手段,但必须配合更加细化的政策,对既有市场和库存进行盘活。而对于三四线城市等拥有高库存的地区而言,要配合农民市民化的政策方针,推动去库存,比如一亿农民市民化。而租售并举是对保障房建设明确了方向,对于民众而言,无论哪种形式,先要解决居者有其屋,否则,长远看也不利于消费潜力的释放。

  4月25日,南京市发布《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提出,对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价格区间分类指导,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此外还提出增加土地供应、差别化信贷、成本调查、打击违法行为、加大棚改力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等意见。

  业内解读:有观点表示,价格应该由供应和需求决定,是一种市场行为,不应该由行政手段来强行干预。且“限价令”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比如说首次申报价格高一点,以此来控制一年内的价格涨幅,政策效果未必很好。

  日前,吉林省下发并开始实施《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共20条新政,包括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取消商品房预销售价格备案审核制度,取消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审批限制。还要求降低购房信贷门槛。居民家庭利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五、本周要闻】

  住建部:将落实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住建部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表示,要求各地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楼盘表管理,实时更新房源交易状态,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指导各地积极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严格退房管理,坚决查处“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以及随意更换房屋买受人进行虚假销售等行为。

  统计局:2015年农民工自购住房比例提高至1.3%

  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广州:取得预售证10天内须开放房源 将严厉打击捂盘惜售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表示,将定期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巡查,重点打击规避限购、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以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放贷、众筹等新型违规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在显著位置公示预售证、价格表、预售方案、公建配套情况等信息,预售项目在取得预售证10天内须开放房源,明码标价,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的行为。

 【六、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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