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典型城市成交环涨27.18% 一线城市全面上涨

2017-06-02 10:09:15

  中房图说:2017中国上市房企百强揭晓,万科十年蝉联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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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68.4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7.18%。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82.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7.9%;总成交面积15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6.1%;成交金额215.2亿元,环比上涨105.8%;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565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2%;土地成交均价1388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77.2%。

  政策动态:保定主城区部分商品房未满10年不得买卖;江苏鼓励存量商品房转为公共租赁,在6个城市试点;海南省7月起全面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北京3月26日前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销售;南通所售房源须实名登记,严禁期房转让;广东省防范金融和房地产市场风险,推行现房销售;临沂实行一房一价申报,3个月内不得涨价;南宁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首套首付四成,3套房停贷;张家口中心城区新购住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淮安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买第三套房。

  新闻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三年将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4月份全国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86亿;征地应先补偿后搬迁纳入新条例。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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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268.4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7.18%。四个一线城市全面上涨,上海涨幅高达六成,成交量突破20万平方米。北京涨幅超过两成,广州、深圳涨幅不足一成。9个上涨的二线城市中,福州本周涨幅翻倍,成交放量,为今年以来最大值;苏州、青岛涨幅也十分明显,分别为84.32%、66.97%;5个城市涨幅在21%-28%之间,成都涨幅最小。仅3个二线城市下滑,成交量波动不大,其中武汉跌幅最大为-15.59%,南京、济南跌幅不到10%。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成交面积上涨3.95%。9城市环比上涨,福州以739.61%涨幅居首;7城市环比下滑,南京以-41.95%跌幅居首。整体来看,典型城市5月各周成交量均不高,在政策高压之下,开发企业与购买者都进入观望期,价格的调整则需要更长的周期。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182.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7.9%。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12.9%,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40.2%。本周土地供应可造425.4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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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15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6.1%。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336%,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48.6%。本周土地成交可造380.7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总量,环比上涨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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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215.2亿元,环比上涨105.8%。其中经营性用地211.1亿元,环比上涨118.4%;非经营性用地4.07亿元,环比下降48.4%。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为565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2%;土地成交均价13885元/平方米,环比上涨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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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及业内解读】

  5月22日,保定市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显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买卖。其中,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

  江苏省发布《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通知》称,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试点要求鼓励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选择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在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等试点模式中,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工作。

  5月23日,海南省印发《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从7月1日起,海南省商品住宅全部实施全装修,并将装修费用纳入商品住宅总价。,办法所称商品住宅全装修,是指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等全部装修并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安装到位。

  5月23日,北京住建委公布关于326商住新政的补充说明,明确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5月24日,南通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明确开盘的时间、地点、方式、房源信息等内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即时在南通房产信息网和售楼现场向社会公示;明确提出所售房源须实名登记;严禁期房转让,暂停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注销手续等。

  广东省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密切监控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建立资金链断裂项目台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鼓励推行现房销售制度。针对防范金融市场风险,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区域内农合机构、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等领域风险,严密防控保险市场重点公司、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风险,密切关注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等风险隐患。

  5月25日,临沂市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时,须提供一房一价申报。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后,须按照申报的一房一价向社会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备案。3个月后房屋价格确需调整的,须向房产局申报价格变更,且年度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出的不予核准。

  5月25日,南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到,土地市场管理方面,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并加快供地节奏。购房人方面,居民家庭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套及以上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暂停第3套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5月26日,张家口市区限购政策正式出台,对在中心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在中心城区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中心城区已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中心城区新购住房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淮安市下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的通知》调整市区住房购买政策,指出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一套住房时,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暂停对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住房。暂停向拥有两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住房。28日正式实行。 

  【本周要闻】

  国务院:确定三年棚改目标任务将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5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针对目前一些地方棚改推进难度加大、配套建设滞后、融资困难等问题,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和地方责任,加大督查力度,管好用好棚改专项资金,完善水电气热路和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提高入住率,在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完成今年再开工改造600万套的棚改任务。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住建部:4月份全国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86亿

  5月27日,住建部公布数据显示:2017年4月份,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138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03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6亿元。截至4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1.16万亿元,提取总额6.45万亿元,缴存余额4.71万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92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19万亿元,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缴存余额)为89%。

  国土资源部:征地应先补偿后搬迁纳入新条例

  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提及将“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纳入新条例。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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