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典型城市成交环降1.49% 北京成交量翻倍

2019-12-19 14:14:10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398.45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49%。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37.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9.4%;总成交面积422.1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7.6%;成交金额479.6亿元,环比下降3.9%,成交楼面均价514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1.2%,土地成交均价1136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6.6%

  政策动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房住不炒,落实因城施策;广州南沙本科以上人才购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海口信用等级差的物业公司将被重点监管;长沙明确商品房房价构成,平均利润率6-8%。

  新闻关注央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统筹做好房地产金融调控;前11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2%,商品房销售额增长7.3%;11月商品住宅售价总体平稳,一线城市环比上涨0.6%;证监会发布分拆上市新规,降低部分条款门槛;深圳确认取消深圳商务公寓“只租不售”限制。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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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398.45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49%。一线城市北京成交量翻倍,涨幅达146.89%,广州小幅回升;上海持续下滑,本周再跌6.16%,深圳跌幅超两成。其他典型城市中,7城市环比上涨,嘉兴涨幅最大为43.67%,但成交量较小,仅3.1万平方米,其次为重庆、苏州,分别上涨29.57%、26.26%,杭州、东莞、济南、成都涨幅在7%-19%之间。9城市环比下滑,南宁跌幅超过8成,成交量波动明显,福州、南昌跌幅超过三成,惠州、武汉跌幅在两成左右,青岛、长春等4城市跌幅不超过6%。

       本周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成交面积下降6.92%%。6城市上涨,北京以73.02%涨幅居首;14城市下滑,南宁下降83.98%,跌幅居首。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537.5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9.4%。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5.1%,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74.9%。本周土地供应可造1228.7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上涨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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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422.1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7.6%。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25.3%,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51.8%。本周土地成交可造932.9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下降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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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479.6亿元,环比下降3.9%。其中经营性用地430.2亿元,环比下降10.7%,非经营性用地49.44亿元,环比上涨186.7%。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5141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1.2%;土地成交均价1136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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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明年要抓好重点工作中提出,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州市南沙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显示:在南沙区工作、学习,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和可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四个条件之一的人才,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同时,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及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海口印发《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将以年度为单位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将实行量化评分,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共4个等级。信用等级为D(差)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在媒体上曝光。不良信用行为信息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存在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强制性标准,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违反市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信用承诺,妨碍或干扰监督管理等行为,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信息。

       长沙发布《关于明确我市成本法监制商品住房价格构成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商品住房基准价格的计算商品住房价格由成本加利润加税金构成。成本构成有:楼面地价、前期工程费、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配套设施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利润指商品住房开发经营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利润,平均利润率为6-8%。税金按国家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住宅小区内经营性设施的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留用的办公用房、经营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及应分摊的各种费用等不得计入商品住房价格。

  【本周要闻】

      央行: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统筹做好房地产金融调控

      12月13日,人民银行召开会议,提到明年的金融工作,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二是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是突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改善信贷结构,加大金融对制造业和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建立较为完善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做好房地产金融调控。全力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工作。四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统计局:前11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2% 商品房销售额增长7.3%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1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1265亿元,同比增长10.2%;房屋施工面积8748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7%,房屋新开工面积205194万平方米,增长8.6%,房屋竣工面积63846万平方米,下降4.5%;土地购置面积2172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2%,土地成交价款11960亿元,下降13.0%;商品房销售面积1489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0.2%,商品房销售额139006亿元,增长7.3%。

      统计局:11月商品住宅售价总体平稳  一线城市环比上涨0.6%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和0.2%,同比分别上涨4.9%和1.0%。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和0.1%,同比分别上涨7.9%和3.9%。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和0.3%,同比分别上涨7.0%和4.1%。

      证监会发布分拆上市新规 降低部分条款门槛

  证监会于12月13日发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明确了上市公司分拆的条件、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要求等,规范了分拆上市流程,加强了对分拆上市行为的监管。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放开了部分条款门槛,包括将盈利门槛从10亿元降至6亿元,将子公司董事高管持股比例限制由10%放宽至30%;征求意见稿不允许最近三年内募资投向的业务和资产分拆单独上市,正式稿允许最近三年内使用募资规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10%的子公司分拆。

      深圳确认取消深圳商务公寓“只租不售”限制

  12月12日,深圳住建局表示,去年“731”新政以来,深圳新拿地的商务公寓项目很少,但市场对于此类房型的需求仍然存在,存在供应跟不上需求的情况,从供求关系的考虑,为防止价格上涨,调整了商务公寓政策,取消了2018年“深四条”中关于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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