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典型城市成交环涨37.59% 广州涨幅明显

2019-12-04 16:34:16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为516.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7.59%。

  土地市场:本周典型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773.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7.4%;总成交面积577.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90.9%;成交金额389.0亿元,环比下降21.7%,成交楼面均价312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6.1%,土地成交均价6738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9.0%。

  政策动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印发;江苏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计入信用记录;杭州设立租赁资金专户和风险防控金,规范租赁市场发展;广州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出租房至少补贴750元/平米;佛山本科以上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等限制;惠州无房家庭新建住房最低补助3.9万元,惠城区新房年限不足65年将不予颁发预售证。

  新闻关注:财政部起草增值税征求意见稿,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调整为9%;银保监会强调要深入整治违规金融行为,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

  【二十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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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典型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516.2万平方米,环比上涨37.59%。一线城市全面上涨,广州涨幅最为明显,上涨35.11%,其次深圳涨幅超两成,北京、上海涨幅在一成上下。其他典型城市中,14城市环比上涨,南京、南昌成交量翻倍,青岛涨幅也高达85.01%,杭州、重庆、南宁、长春也上涨明显,涨幅均超过四成,温州、东莞、惠州、武汉、济南、苏州涨幅在20%-32%之间,嘉兴小幅上涨。仅成都、福州环比下降,分别下滑17.93%、41.06%。典型城市中,武汉成交量突破70万平方米,青岛、重庆超过60万平米。

      本周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成交面积上涨35.51%。17城市上涨,南京以131.95%涨幅居首;3城市下滑,福州下降45.89%,跌幅居首。

 【二十典型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773.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7.4%。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下降0.2%,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91.1%。本周土地供应可造1572.9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上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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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577.3万平方米,环比上涨90.9%。其中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40.0%,非经营性土地环比上涨312.3%。本周土地成交可造1244.2万平方米的建筑总量,环比上涨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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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389.0亿元,环比下降21.7%。其中经营性用地291.4亿元,环比下降40.4%,非经营性用地97.57亿元。本周土地成交楼面均价3126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6.1%;土地成交均价6738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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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内容涵盖了发展背景、总体要求、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协同创新产业体系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标准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以及推进规划实施。在发展目标方面,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江苏发布《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出租人、承租人、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互联网平台经营者未按照本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杭州发布《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要求企业在设立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同时,并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专户管理,实现资金动态监管。从事利用收储房源开展住房出租业务的企业须在专户中冻结部分资金作为风险防控金,在特定情况下用于支付房源委托出租人租金及退还承租人押金。

       广州发布《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征求公众意见。针对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与经营租赁住房、推广与应用“阳光租房”平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资金奖补,奖补对象涉及六类规定情况,资助奖金将根据土地类型有所不同。其中利用集体土地及国有建设用地建设普通租赁住房的均按建筑面积7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建设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均按建筑面积8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利用商业、办公、工业、酒店用房等非住宅经批准改造为普通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改造为集体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55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佛山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显示,认定为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A卡为尖端人才,B卡为高级人才,C卡为中初级人才,T卡为特色人才)的人才,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本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惠州将通过既有住房安置和新建住房安置两种保障方式,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无房户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新建住房安置补助方面,纳入建档立卡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为2.6万元每户;县(区)财政按照每户不低于1.3万元标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总计最低补助为3.9万,按照补助标准,每户最高补助4.5万元。

      惠州惠城区发布关于《惠城区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权年限业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土地开发建设时,商业用地年限不足35年的、住宅用地年限不足65年的,房企须在申请预售证前将土地使用年限补足,否则不予以颁发预售证。


  【本周要闻】

  财政部起草增值税征求意见稿: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调整为9%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税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银保监会:整治违规金融行为 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

  11月26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要深入整治各种违规金融行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继续拆解影子银行,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顿隐性债务。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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