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重点城市成交面积环增222% 重庆涨幅达748.68%

2021-03-03 16:48:44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392.79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22.42%。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33.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91.2%;总成交面积301.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08.8%;成交总金额489.1亿元,环比增加137.5%,成交楼面均价772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7.5%,成交土地均价1622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3.7%。

 政策动态:江西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山东每年确定10家物业公司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深圳开展中介二手住房挂牌价专项检查,商务公寓、宿舍项目可配建燃气管道;东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宁波明确租赁住房试点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奖补标准。

  新闻关注: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5.8万公顷,增长5.5%;广东印发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实施方案。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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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392.79万平方米,环比上涨222.42%,监测的城市成交量全部上涨。一线城市中上海、广州、深圳成交量增量超过上周的两倍,北京上涨55.38%。其他重点城市中,重庆涨幅达748.68%,其次南京、青岛涨幅分别为471.60%、319.75%,6座城市涨幅在200%-245%之间,惠州、济南成交量未翻倍。本周重庆以48.29万平方米居首,其次杭州也超过40万平方米,南京、青岛、温州、成都、武汉在30-36万平方米之间。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上涨45.42%%。14座城市成交量上涨,杭州以131.16%涨幅居首;4座城市下降,东莞下降27.31%,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333.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91.2%。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42.8%,非经营性土地增加144.6%。供应总建筑面积758.8万平方米,环比增加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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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301.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08.8%。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306.5%,非经营性土地增加9.3%。成交总建筑面积633.1万平方米,环比增加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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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489.1亿元,环比增加137.5%。其中经营性用地479.2亿元,环比增加148.0%;非经营性用地9.86亿元,环比减少22.5%。成交楼面均价772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7.5%;成交土地均价16224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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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江西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消除流动障碍。推动用人制度改革,加大党政人才、企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交流力度,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

  山东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明确有关补助支持政策,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支持各地将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配置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无偿或者低偿委托给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运营;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程序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范围等等。提出, 2021年开始,省级每年确定1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深圳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应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检查内容包括: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门店、网站及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的二手住房挂牌价格是否超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关于商务公寓、宿舍配建燃气管道设施问题的通知》提出,新建商务公寓、宿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提前考虑项目用能方式,如需使用燃料,应当将燃气管道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

  东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主要涉及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与监管、强化房地联动调控机制等六个方面。其中明确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宁波出台《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等。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为四项:一、支持租赁房源筹集建设;二、扶持专业化租赁机构;三、支持住房信息平台建设;四、支持住房租赁相关工作。上述第一、二项统称为项目补助类,三、四项统称为管理完善类。 

  【本周要闻】

  统计局: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5.8万公顷,增长5.5%

  国家统计局发布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209万套,基本建成203万套。全面完成74.2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2020年全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5.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5.5%。其中,工矿仓储用地16.7万公顷,增长13.6%;房地产用地15.5万公顷,增长9.3%;基础设施用地33.7万公顷,增长0.3%。

  广东印发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落地实施方案

  广东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妥善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设目标为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健全以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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