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267.8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5.18%。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12.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74.4%;总成交面积754.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8%;总成交金额767.7亿元,环比减少3.0%,成交楼面均价526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7%,成交土地均价1017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9%。
政策动态:上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检查;深圳加强对房企购地融资监管;武汉房企不得向未完成购房资格认定意向人销售房屋;西安未经核验租赁房源不得发布,租赁合同应网签备案;沈阳中介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抬高报价;海口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张家口新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进行销售。
新闻关注:1-8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3万个;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设。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267.88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5.18%。四个一线城市仅广州上涨24.31%,深圳、上海、北京环比下滑,其中北京跌幅近六成、上海减少34.22%。其他重点城市中,5座城市环比上涨,重庆、杭州、南京涨幅明显,分别上涨49.76%、41.23%、26.90%,青岛、福州涨幅相对较小;10座城市环比下降,成都、武汉、大连跌幅明显,成交量分别减少60.28%、59.99%、54.15%,惠州、嘉兴下滑也较为明显,跌幅在三成上下。成交量来看,成都以35.03万平方米领先,杭州、重庆、青岛、武汉、广州在23—30万平方米之间,其他城市均在20万平方米以下。
与前四周平均成交面积相比,本周减少20.84%。4座城市成交量增加,广州以30.64%涨幅居首;15座城市成交量下降,北京减少60.87%,跌幅居首。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212.0万平方米,环比减少74.4%。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87.5%,非经营性土地减少61.4%。供应总建筑面积419.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74.3%。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754.5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8%。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3.4%,非经营性土地减少17.1%。成交总建筑面积1459.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9%。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767.7亿元,环比减少3.0%。其中经营性用地749.2亿元,环比减少2.2%;非经营性用地18.15亿元,环比减少26.4%。成交楼面均价5260元/平方米,环比下降5.7%;成交土地均价10176元/平方米,环比上涨1.9%。
【政策汇编】
上海发布《关于对本市房地产估价机构开展检查的通知》,明确将重点检查以下10项内容:备案(资质)条件情况、执业条件情况、内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评估专业人员情况、信用档案建设情况、执行评估准则情况、分支机构情况、异地执业情况、业务承揽和收费情况及执行估价报告备案和遵守行业自律情况。
深圳加强商品住房用地土地购置资金来源核查。对于竞买企业提出:竞买企业的股东不得违规向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作为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作为购地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企业需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承诺为自有资金;经审查发现违反上述购地资金监管要求的企业,将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对金融机构提出:金融机构不得违规为竞买企业提供各类融资资金作为购地资金;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不得违规为竞买企业提供资金用于购地;金融机构应做好资金审查,防止资金违规流入商品住房用地竞拍市场,防止信贷资金违规用于竞买土地。
武汉发布《关于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完成新建商品房预(现)售方案备案后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验证意向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并进行购房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屋销售给已登记的意向购房人。未完成购房资格认定或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失效的意向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其销售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其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西安发布《关于推进经纪机构租赁房源核验及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强调房地产经纪机构受托发布住房租赁房源信息的,须通过“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户和二手房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未经交易系统房屋权属核验及备案获取房源核验码的房源,各网络信息平台不得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达成的租赁交易,自达成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沈阳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提出,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代理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政府公布的交易参考价格挂牌二手房;不得组织出售方联合抬高报价;不得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
海口下发《关于规范房地产销售宣传的通知》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居间代理买卖过程中不得以学区房名义挂牌二手房;不得虚标房价或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得组织出售方联合抬高报价;不得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网络自媒体不得散布与国家“房住不炒”大政方针相违背的观点;不得炒作或配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炒作学区房等话题;不得片面和歪曲解读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张家口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通知》提到,已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成本进行销售,新取得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低于备案价格的85%进行销售。
【本周要闻】
住建部:1-8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3万个
住建部数据显示,2021年1-8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3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7.7%。较7月末增加了9.5个百分点。其中开工进展较快的地区:上海(110.0%)、安徽(106.4%)、山东(103.8%)、河南(102.0%)、河北(100.0%)、江苏(100.0%);开工进展较慢的地区:湖南(62.5%)、山西(59.4%)、西藏(25.0%)。
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建设
北京印发《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其中指出,到2025年完成全市重点商圈改造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企业结合城市更新盘活老旧厂房等设施,开展特色化、普惠性商业经营。保持全市商业用地规模基本稳定。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按标准配齐商业服务设施,根据街区商业配置指标设置商业服务网点。老旧小区要参照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商业服务设施配置标准,配齐各类商业服务网点。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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