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环比增加63.18%

2022-05-17 16:15:22

  本期关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高质量发展大势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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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要点

  商品住宅:本周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总成交面积234.3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63.18%。

  土地市场:本周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426.2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19.6%;总成交面积391.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5%;成交总金额284.0亿元,环比减少23.5%,成交土地均价7252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9.8%。

  政策动态:央行、银保监会提出首套房商贷利率较LPR下调20个基点;山西非重点监管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武汉严控建筑高度;合肥部分区域取消限购;南京二孩及以上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商品住房;福州出台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扬州优化土地出让政策;海口、东莞、景德镇发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东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沈阳、常州、舟山、金华、绵阳、雅安、莆田、泉州、洛阳、德州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

  新闻关注: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通过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适用范围;4月份CPI环比上涨0.4% 居住价格下降0.1%。

  【二十重点城市商品住宅成交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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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监测的重点城市成交总面积234.3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63.18%,较前四周均量增加14.68%,上周受五一假期影响基数较小,本周涨幅较大。与上周相比,四个一线城市全面上涨,深圳成交量翻倍,北京涨幅最小为21.43%。其他重点城市中,13座城市环比上涨,杭州基数较小,涨幅高达673.11%,苏州、佛山也成倍增长,6座城市涨幅在60%—93%之间;嘉兴和重庆继续下滑,重庆跌幅超过三成。15座城市成交量高于前四(三)周平均水平,上海以86.29%涨幅居首;4座城市低于前四周平均水平,嘉兴减少52.73%,跌幅居首。从成交量来看,本周成都最高为33.85万平方米,其次武汉27.09万平方米,杭州、广州、青岛、佛山在20万平方米左右,其他城市均在16万平方米以下。

  二十重点城市土地市场供求情况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供应面积426.2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19.6%。其中经营性土地增加360.0%,非经营性土地增加305.5%。供应总建筑面积939.3万平方米,环比增加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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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总成交面积391.6万平方米,环比减少4.5%。其中经营性土地减少7.9%,非经营性土地减少2.6%。成交总建筑面积824.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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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二十重点城市土地成交总金额284.0亿元,环比减少23.5%。其中经营性用地271.5亿元,环比减少22.9%;非经营性用地12.53亿元,环比减少34.7%。成交楼面均价3445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1.3%,成交土地均价7252元/平方米,环比下降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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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汇编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山西印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提到,重点监管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不得用于支付任何借(贷)款本金和利息、缴纳土地款、罚金、营销费用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员工工资等费用;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商业银行不得擅自扣划;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抽调。非重点监管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优先用于预售项目工程建设和偿还本项目贷款等。

  武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居住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的意见》,通过严控建筑高度、降低建设强度的方式,提升居住品质。其中提出主城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100米,新(副)城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80米,新市镇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36米。

  合肥发布通知,瑶海区、新站区以及经开区的新桥产业园取消限购,其他区域外地人在合肥2年内累计正常缴纳6个月社保(不能补缴),即可以购买一套。本市户籍的可以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三套二手房。

  南京发文表示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户籍居民家庭,可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同时可享受相关银行最优惠贷款利率等支持。

  福州出台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提出加强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提高福州市住房租赁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扬州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的通知》,提出严控计划和调优结构,控制土地上市规模,调减住宅用地上市总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降低商住比;取消住宅地块与产业、商业、外资等捆绑上市,鼓励充分竞争。预公告征询地块上市意见。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改善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提优审批效率。

  海口发文支持人才刚性住房需求,其中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的,提供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同时提出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改善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完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政策,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商业、办公类项目建设销售管理等。

  东莞发文提出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可以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稳定住宅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宅品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优化服务便利交易,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东莞发布文件明确,鼓励盘活存量住房,闲置的公租房、拆迁安置房等房源可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对各类闲置住房及其周边环境进行适当改造并加以规范管理,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包括:租赁住房和公寓,政府公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宿舍,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存量住房等。支持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运营模式,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景德镇发布文件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降低首付比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契税实行先征收后补贴。

  沈阳市放宽青年人才公积金贷款限额,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支持外地在沈阳购房职工按规定享受异地贷款政策,给予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享受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贷款最高额度标准,并同时享受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继续支持困难企业降比和缓缴。

  常州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加大对博士和35周岁以下硕士等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

  舟山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最高额度为40万元;职工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二孩、三孩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浮20%。

  金华调整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首套贷款个人最高贷款为40万元,夫妻两人为80万元。积金首套购房首付比例最低三成,二套购房首付最低四成。

  绵阳调整公积金的使用政策,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调整还涉及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等方面。还将针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

  雅安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5万元,双职工55万元。

  莆田职工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职工夫妻双方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调整到60万元。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房的,由原来须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后调整为满6个月后。购房职工及产权共有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补充购房首付款。

  泉州发布通知,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洛阳调整公积金政策,个人最高贷款调为55万,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德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万元;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本周要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5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部署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要按市场化法治原则,通过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盘活基础设施等存量资产,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和扩大有效投资、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适用范围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统计局:4月份CPI环比上涨0.4% 居住价格下降0.1%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环比上涨0.4%。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1.2%,环比下降0.1%,其中租赁房房租与去年同期持平,环比下降0.2%。

  一线城市商品住宅成交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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