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快评
4月9日,住建部召开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座谈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州、南宁等6个城市参会。此次政策充分说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在发力。
2021年4月13日
政策核心
此次政策明确了三点内容。第一、建设规划。从规划中可以看出,符合人口流入多、房价水平高的城市,十四五期间需要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相关年度建设计划需要落实,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第二、房源建设。此次政策明确,要积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第三、对象明确,此次政策明确,将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总结这三点内容,实际上把规划和实操等进行了结合,也把产品和需求进行了结合,具有积极的导向。
政策意义
此次政策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导向。第一、四个一线城市和福州南宁等将积极发力,成为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和改革的重要城市。在此类城市拿地自然需要关注土地市场的变化。第二、此类产品的开发需要和市场化租赁住房进行结合,真正形成租赁市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第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对于稳定房价、解决住房问题甚至降低租金等都有积极的作用,也是后续住房制度改革中一类重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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