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暂停委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已经完成交易、确因疫情影响不能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的,可协商延期签订或解除合同签订,解除行为不视为违约行为,不计算违约金,不记入诚信档案;疫情期间,未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不视为违约......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3月19日下发《关于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做好自然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调整土地交易和履约监管提出要求。同时,该通知还就坚决保障疫情防控项目用地、全力服务稳增长和保民生项目建设、努力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切实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等另外的八大方面作出了专题部署,通过强化自然资源保障与政策供给,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在努力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方面,湖南省要求,重大投资项目或事关民生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协商修改出让合同条款,将疫情持续时间从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中扣除或将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相应顺延至疫情结束,疫情持续期间或相应顺延时间内不计算利息或违约金。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疫情防控期内可暂缓缴纳土地租金。产业用地弹性出让最低年期可确定至10年。依法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期缴纳等相关优惠政策。
为切实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依托省不动产登记在线申请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登记”,并开设企业绿色通道和在线咨询热线,实现“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资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主动对接银行,加快建立“抵押登记+金融信贷”网上联办机制,实现抵押登记办理的“零跑动”“不见面”,并为再次抵押做好登记服务。
此外,该省还将全面加强砂石资源供应。省市两级将加快投放一批砂石采矿权,并督促尽快形成产能;县级将组织现有砂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市场价格。为保障国家、省重点工程建设需求(以国家、省重点项目供应合同为准),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备齐延续登记所需资料的砂石矿山,可按照审批权限向省厅或市州局申请办理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延续。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疫情解除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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