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市场刘敏 2024-08-26 10:02:58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8月23日,甘肃省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公告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兰州市政府选定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征集对象为在兰州市全市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且自愿参与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