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风险极大”!青岛这个地产项目被住建局警示

李叶 2021-01-12 09:51:16 来源:中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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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颐海蓝湾项目交易风险预警提示公告》表示,由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颐海蓝湾项目,位于连江路939号。该项目存在销售已网签房屋等违规行为,区住建局已依照相关规定对该开发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并对该项目剩余房源进行限制。购买该项目的房产存在极大交易风险,请购房人谨慎选择。

  这份提示公告在綦先生看来来得有些迟,但好在问题终于被看见了。

  2020年9月,中国房地产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法院判决都不执行!青岛这家开发商哪来的横气?》曾详细介绍过颐海蓝湾存在的问题。

  綦先生与公告中提及的颐海蓝湾之间的关系,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一房多卖”违规交易案例。2019年初,在查看了开发商五证齐全并在销售人员带领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要购买房屋没网签的情况下,綦先生向开发商支付了420万元购房款。到了需要网签时,却被告知购买房屋已被网签。

  此后,綦先生了解到颐海蓝湾“一房多卖”的受害者不止自己,并与其他几名有着相同经历的购房者将颐海蓝湾开发商青岛颐和海告上了法庭,2019年9月他取得了胜诉。

  值得注意的是,胜诉至今,他们仍未取得应得的赔偿。与此同时,纠纷不断的颐海蓝湾项目销售等经营活动却没有停止过。

  问题多次被报道 项目仍在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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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綦先生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颐海蓝湾项目在被多次曝光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仍通过各种渠道在进行销售。

  刚刚过去的2020年对綦先生来说是漫长的一年,“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纠纷案胜诉至今仍未拿回属于自己的购房款或是房子,两年的等待让我们家庭已经到了崩溃边缘。”

  綦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所做的不只是“一房多卖”这么简单。记者看到,在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审查建议书上显示,“房屋实际不存在,无法协助查封”。

  綦先生还表示,他就颐海蓝湾“一房多卖”问题向西海岸新区薛家岛派出所报案之后,办案警官曾向他透露,“一、交易中心里确实显示的是没网签。二、我的购房资金没有入进监管账户。三、开发商还曾用其实际不存在的房产在银行申请贷款,存在用空房号骗贷款的嫌疑。”

  “我被网签的那处房源没有在交易中心登记,所以开始购房时才查不到。”綦先生介绍道,我打官司时并不知情,这些都是后来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出来的。那套房子目前被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到网签在一个姓张的人名下,而这个人可能不是实际的购房者,他是一个叫青岛市黄岛区民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开发商疑似对房屋进行了贷款抵押,虚假网签。

  记者通过企查查APP查询到,颐海蓝湾项目开发商颐和海公司相关风险有86条;涉及司法案件61个;相关裁判文书50条,其中包括因借款合同纠纷案被起诉、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起诉、因广告合同纠纷案被起诉、因公司决议纠纷案被起诉、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被起诉等。

  公司法人代表谭某和股东巩某也被限制高消费。

  2020年9月,中国房地产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法院判决都不执行!青岛这家开发商哪来的横气?》详细阐述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

  即便如此,“在多人遭遇了‘一房多卖’,问题多次被报道的情况下,这个项目一直仍在进行销售。”多名购房者表示。

  他们还介绍,2020年开发商在已被查封房屋上开了一家名叫“青岛维多姆”的公司。“我们很多户投诉过这些房子已被轮番查封不能经营、出租和售卖。很快,这家公司因被曝光诈骗停摆了。”

  再后来,在停摆的“青岛维多姆”原址上又开一家新公司——青岛海梦成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查封和报道,对他们来说像是没有什么威慑作用。”

  “无财产可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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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为了要回购房款,业主们也在不断信访。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会曾对信访内容回复称:

  经调查,该项目原股东系焦某敏和李某勇,焦某敏与李某勇在房地产开发期间曾向青岛程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市黄岛区民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并将部分房屋进行了网签抵押借款,另有部分房屋因借款纠纷已被多家法院查封。后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多次变更股东及法人,于2019年1月份吸纳谭某为股东,并变更法人为谭某。谭某人(变成)法人后通过青岛厚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出售房屋,并自行将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公章带走。多名业主房屋在已完成网签的情况下被谭某再次出售。销售款多数汇入青岛厚泽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账户,部分汇入谭某个人账户。

  针对颐海蓝湾项目将网签房屋重新出售的违规行为,已立案处理并于2019年6月对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2019年9月到项目售楼处强制送达。但该开发企业因正在推进验收交房等工作导致资金紧张,且公司牵涉股权纠纷法院尚未判决,目前暂未执行处罚。针对开发企业股东将房屋销售款汇入个人账户事宜,开发区公安分局多次联系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现股东巩某及谭某,但二人均未向区公安分局说明情况。目前青岛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正在积极围绕资金流向、房屋权属和涉事销售公司及开发商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了解,前期该部分业主就所购房屋无法网签事宜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拟购房关系。黄岛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解除双方认购协议、房地产买房契约,开发商返还该部分业主全部购房款及利息。后续该部分购房业主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但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

  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说法,綦先生等购房者并不认同。他认为“那么多钱被骗,总要有一个流向。”

  有购房者表示,颐和海法人谭晓在2019年3月注册了一家公司——润浩(山东)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7700万元。“期间有一些传言资金被转移在这家公司,最近他们先是做了股东变更,然后又开始注销公司,这一举动令人费解。”

  莫让警示成为“无牙老虎”

  2021年伊始,颐海蓝湾项目的问题得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重视。

  1月7日,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颐海蓝湾项目交易风险预警提示公告》表示,由青岛颐和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颐海蓝湾项目,位于连江路939号。该项目存在销售已网签房屋等违规行为,区住建局已依照相关规定对该开发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并对该项目剩余房源进行限制。购买该项目的房产存在极大交易风险,请购房人谨慎选择。

  同时,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仔细阅读售楼现场设置的《购房特别提示》,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等途径对选购房屋产权、网签、抵押查封等情况进行充分查询了解,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警示内容很快被多个媒体转发,在留言区,有不少留言表示,“请购房人谨慎选择,为什么不查封?没问题以后再出售?”“无关痛痒的惩罚,是否真的能杜绝购房人继续受害?”“对于已经购买的受害人有什么挽回损失的办法?”

  在綦先生看来,这份警示来得有些迟,但好在问题终于被看见了。

  只是看见之后,如何让“冰冷”的警示变得有效,最大程度的防止发生问题,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做的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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