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即向买受人收取预订金......今晚(2021年7月5日),长沙市住建局曝光了一批住建领域不诚信行为。长沙绿地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与2名从业人员被上“黑榜。
从长沙市住建局通报的情况来看,长沙绿地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在项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作为严重不诚信行为,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长沙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到位”,也作为严重不诚信行为被公开曝光。
按照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同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还明确, 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此外,长沙经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我爱我家恒达花园店)、长沙市芙蓉区家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优居王府花园店)、长沙聚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优居钰龙天下店)和长沙旺汇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越秀兴业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分别存在“落实‘一网通办’业务不到位”“未与房源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书”“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一名经纪人或两名经纪协理签名”“门店从业人员均无法提供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未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暂未安装网签备案系统”“存在多套房源共用一套房源核验码”“擅自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涉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未办理经纪机构备案从事商品房代理销售业务”等不诚信行为,被现场约谈责任主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等。(胡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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