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至今未决,丹东市旅游局“零资”出售企业背后

监督眼孟双奎 2024-03-14 10:00:23 来源:中房报

  “丹东市一家集体企业被政府主管部门以零元价格出售给企业高管,导致数千万元资产流失,引发的纠纷至今未决。”近日,知情人白贺勇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提供大量资料来佐证他的说法。

  白贺勇口中的集体企业为丹东市环球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公司”),于1984年组建,最初隶属丹东市商业局,1992年起隶属丹东市旅游局。环球公司下设丹东市环球商场等三家企业,自组建以后一直由董世臣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部经营管理活动。

  1998年,丹东市旅游局牵头成立了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企改办、市集体经济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集体办”)、社保、税务以及企业职工组成的产权出售考评委员会,并制定了《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后经市集体办审批,转制企业委托丹东市集体经济审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全部资产进行了评估。嗣后,市集体办对评估结果进行了确认:环球公司资产总额为7560万余元,负债总额为7715万余元,净资产为-155万余元。

  同年10月27日,丹东市旅游局作为出售方与董世臣签订了《企业产权出售合同》,合同约定丹东市旅游局将环球公司及其下属三个企业整体出售给董世臣,出售价格为零元,纠纷由此产生。

  主管部门状告企业要求撤销合同

  《企业产权出售合同》约定了3年的监管期限,监管期限届满后,丹东市旅游局于2002年2月作出《关于延缓对环球公司转制验收的通知》,以考核中多次接到群众来信对转制工作提出异议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为由,决定不予按期验收。

  白贺勇透露:“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环球公司被出售时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实际上并不是。”

  2004年初,中共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环球公司在企业转制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隐匿财产、虚列债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将有关情况通报给了丹东市旅游局。

  经丹东市旅游局调查发现,董世臣利用其长期主管经营环球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职务便利,在转制评估过程中,向审计师事务所隐匿列入出售的资产、虚列债务,导致用于出售企业的评估资产报告严重失实,继而导致丹东市集体经济办公室错误地下达了《关于丹东市环球实业开发总公司全部资产评估确认的通知》,致使丹东市旅游局在被欺骗的情况下将环球公司及其下属三个企业以零元价格出售给董世臣。

  据丹东市旅游局调查,用于出售企业的《评估资产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1997年12月31日)中,欠中国工商银行丹东市分行贷款本息、应付中国水电六局工程款本息、应付抚顺市铝合金装修公司工程本息,都存在虚列债务情形,三笔虚列债务合计1226万余元。

  除此三笔虚列债务之外,还有其他大量隐匿资产和虚列债务的情况。

  丹东市旅游局随后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企业产权出售合同》,并返还全部企业财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对上述三笔债务利息重新进行了司法审计鉴定,结论为:三笔债务利息合计虚列734万余元。

  法院认为,企业转制评估当中,确有大量债务虚列造成评估报告严重失实问题,致使丹东市旅游局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署了产权出售合同。

  虽然董世臣提出诉讼主体资格及诉讼时效等抗辩理由,但法院认为抗辩观点不能成立,最后依法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企业产权出售合同。

  董世臣不服判决,开始上诉。

  “上诉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但后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不知为何,手握大量有力证据的市旅游局输了官司,董世臣还是得到了企业。”白贺勇说。

  于是这家资产总额7000多万元的集体企业,仅因155万元的资产负债差额,就被零资出售给个人。

  知情人举报企业改制中侵吞资产

  时间回溯到1987年,环球公司与丹东市物资局下属物贸中心共同开发建设了丹东环球大厦,双方约定,物贸中心委托环球公司进行土建,物贸中心向环球公司支付工程款后获得其所属面积的产权。

  1990年,丹东市政府拟在环球大厦内建立丹东国际酒店,物贸中心以其在环球大厦中的部分已完成土建工程入股。

  1991年5月,丹东市政府决定国际酒店和环球公司归口市旅游局管理。

  1992年1月,经丹东市政府决定,物贸中心将其在环球大厦建筑面积14819.48平方米产权转让给国际酒店的内地方股东丹东市旅游公司。其中包括1层大堂、4层至14层全部、21层至22层等面积。

  1991年至1992年,物贸中心先后将其为筹集大厦建设资金而形成的债务2474万余元,转入国际酒店;国际酒店直接向环球公司支付工程款628万余元。

  由于建设中频发资金不足,环球大厦工程一直未能竣工验收,也无法办理产权手续,为后来的纠纷埋下种子。

  环球大厦15~20层按开发协议为环球公司所有,但白贺勇告诉记者,1990年,为国际酒店经营需要,丹东市物资局、丹东市旅游局领导同环球公司协商,以物贸中心的6~11层6个楼层对换环球公司的15~20层,环球公司表示支持。

  于是国际酒店将环球大厦15~20层装修为客房,同时在1994年酒店开业后继续使用大厦9~11层,但以租赁方式向环球公司交纳租金。

  双方当时只是口头协议并实际履行,并未形成书面协议。

  直到1998年环球公司出售给董世臣时,依据资产评估报告,环球公司仍然享有环球大厦主楼15~20层,以及裙房西侧商场1~3层和地下室,计11216平方米,估值2139万余元。

  2001年,环球公司因欠中国工商银行丹东支行贷款,未经国际酒店同意,将环球大厦15~20层的房屋及全部设施以4135万元抵偿给工商银行偿还贷款。抵顶价格折算为7775元/平方米,而环球公司转制时对此部分的评估价格仅为1907元/平方米,总价1024万元。

  白贺勇认为,仅这一个操作,环球公司通过隐匿资产,涉嫌侵吞资产3000多万元。

  不仅如此,环球公司还将国际酒店告上法庭,以对方欠工程款为由,要求收回国际酒店使用的楼层。

  白贺勇表示:“1993年环球公司单方面制定了工程决算书,称国际酒店欠工程款1900余万元,国际酒店对此数额一直存有异议,并未确认。”

  2002年,国际酒店因环球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被法院实施强制托管。在此期间,环球公司将环球大厦9~11层建筑在国际酒店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签订了以物抵债协议书。

  “董世臣零资收购企业时,资产评估里都没有的财产,他凭什么主张权利,又是凭什么给私自处分了呢?”白贺勇发问道。

  环球公司如何转制成功,又是否擅自处理了不属于自己的资产?记者日前就此问题致函丹东市委宣传部,随后宣传部回复称已联系丹东市旅游局并转交了采访函,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没有收到丹东市旅游局的回复。

  记者了解到,当初因物贸中心、环球公司、丹东市旅游公司等企业都隶属政府部门,因此在经济往来中发生的争议,都通过主管部门的协调得到解决或者搁置。1991年环球公司划归丹东市旅游局之后,也曾积极配合市旅游局重点合资项目丹东国际酒店顺利开业。而在企业被零资出售之后,随之而来的大量纠纷和诉讼,不但使丹东首家三星级国际酒店经营难以为续,也导致地处市中心的环球大厦陷入半荒废状态。至今一些诉讼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