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五个新城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

杨洋 2021-03-03 09:31:57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杨洋/文)3月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一系列新政,支持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和南汇五个新城规划建设,包括《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支持政策与专项方案。

  《意见》指出,五个新城将强化人才引进政策,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实施人才安居住房政策

  《意见》指出,要加快商品住房建设和供应,增加新城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量和比重。对城市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服务人员,研究增加宿舍型租赁住房办法,构建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的租赁住房布局。研究建立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

  同时,引导住房在新城合理布局。根据新城人口目标,适当提高新城范围内规划居住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支持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利用自有土地等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此外,完善新城大型居住社区功能。加大规划土地保障力度对新城范围内已规划的大型居住社区,在确保共有产权保障房等保障房供应的基础上,试点优化安排部分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大规划土地保障力度

  在规划方面,《意见》提出,提高新城开发强度。落实新城核心区及轨道交通站点600米服务范围内特定开发强度的政策,支持通过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高强度综合开发站点周边区域。

  同步加大对新城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建立净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机制,主要满足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社会事业项目以及新城重点发展区域的用地需求。

  明确支持新城存量土地二次开发,以增量用地带动存量用地调整,助力整区域推进城市更新。

  针对“城中村”问题,《意见》鼓励新城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已有“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将涉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撤制镇改造等的“城中村”列入改造计划。支持新城旧住房综合改造,优先把新城范围内的旧住房列入更新改造范围,享受市级补助计划;先行启动不成套旧住房的拆除重建改造。

  在住房供应方面,提出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的政策。结合新城特色,提升新城住房品质。持续推动全装修住宅高质量发展,加快住宅建设科技创新应用。强化住宅配套建设管理,针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提高功能性空间比例。

  《意见》提出力争到2035年,5个新城各集聚100万左右常住人口,基本建成长三角地区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综合性节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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