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苏晓/文)近日,郑州市公安局制定了《郑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提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以及郑州都市圈户口通迁城市。
意见明确,进一步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凡在郑州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不受社保缴费年限和居住年限的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在郑州市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继续落实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政策。申请人在郑州市中心城区有常住户口,经户主同意,可申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继续落实人才引进入户政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往届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入户,应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留学归国人员入户,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同时,继续落实购房入户政策。在郑州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的人员,可申请房主及其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户口迁入。
此外,意见表示,郑州市还将继续落实工作调动入户政策、投资纳税入户政策、迁入城镇的农村籍退伍转业军人入户政策、成建制迁移人员入户政策、高校招生入户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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