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西安第二次集中土地出让公告。共出让45宗住宅用地涉及高新、曲江、浐灞、经开、港务、阎良、鄠邑等区域,其中商品住宅用地32宗,安置型商品住宅用地11宗,共有产权住房用地2宗。
45宗地块中,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有28宗,共计1865.725亩。拍卖会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0月15日、10月18日,按照集中拍卖集中摇号的方式进行,28宗公开拍卖的地块溢价率全部控制在15%以内,拍卖会和摇号具体时间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安排为准。
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有17宗,合计1292.055亩,主要分布在鄠邑区、高新中央创新区、国际港务区、阎良区。鄠邑区的5宗地有1宗是共有产权房用地,1宗是商业综合体的配套住宅用地,高新区的4宗地、港务区的2宗地、阎良的5宗地均为安置型商品房建设;另外还有1宗地是阎良的共有产权房用地。
公告要求,参与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另外,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设定最高限价,当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以最高限价为基础,转为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价为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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