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办理房贷"商转公"

2022-04-26 11:12:45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4月25日,株洲发布《株洲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提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已在株洲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职职工,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申请由房屋所在地管理部受理。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2年5月1日前已完成贷款预审的,按原规定执行。

  申请商转公贷款,申请人须符合《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所有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原商贷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本套商转公住房共有产权人);原商贷已还款一年以上,且无逾期还款记录;本套商转公住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或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无抵押、查封、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并在结清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

  关于商转公贷款额度,政策解读称应不超过房屋价值的规定比例,根据《株洲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确定。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家庭名下第2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为60万元,该市高层次人才和按政策生育3孩的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N倍数,但该市高层次人才贷款不受N倍数限制。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倍数在15-20之间,由管理中心根据中心个贷率情况确定。当前N倍数为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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