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据江苏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近日,扬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通知提到,为促进扬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对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
按照新规,双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单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
通知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2022年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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