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

2022-12-12 15:11:28 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30号),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其缴存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缓缴到期后,单位应按规定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8日

  政策解读:关于《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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