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

政策刘敏 2023-04-04 09:04:30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4月3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印发《东莞市严控商业办公用房改公寓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商业金融业用地、商住混合用地上的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类房地产项目的管理,从监督检查、制度设计、规划布局等方面多管齐下、加大惩处,严格新增商业办公用房的管控,坚决杜绝新的“商改住”行为。

  其中,方案提出,对存量与新增商业办公用房实行分类管理。存量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对新增的“商改住”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将依法对项目开发商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对其后续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从严要求,在符合上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市场准入限制措施予以惩戒,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市场交易。对去化周期过长的镇街,将暂不予以批准商业办公用地。

  方案规定,将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标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管,规范房地产销售管理,完善装修环节监管。在销售管理方面,督促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立公示牌,向购房人明示房屋的规划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契税、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标准及配套建设指标。加强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公司发布的销售广告、宣传活动、样板房的检查力度,在购房合同中与购房人明确项目的商业办公属性,告知购房人严格按规划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对虚假宣传的依法予以查处。建立健全既有建筑装修管理制度,加强对装修各方责任主体监管,从严查处开发企业、装修公司、业主等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商业办公用房擅自加层、增加面积或者改变使用用途、平面布局等涉嫌违反规划行为的,移交属地“两违办”查处;发现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分别移交属地住建、消防部门查处。

  此外,方案强调,商办用房应按照规划许可载明的内容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凡发现结构、面积、布局与规划许可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一经发现新增“商改住”行为,依法对项目开发商或业主(改建人)予以严厉惩处,并计入征信,情节严重的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