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苏晓 2024-05-16 08:51:25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苏晓/文)5月14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公告显示,经临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基本条件:1.房源以整幢作为基本收购单位,同时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2.收购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平方米(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
以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最终按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本次收购房源面积原则不超过10000平方米,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最终收购面积按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名后供应商不得对提供的房源再进行销售;报名后采购人对报名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及价格评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