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拟发楼市新政:支持市场化“以旧换新”

政策苏晓 2024-05-17 11:47:50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苏晓/文)近日,连云港市发布《调整和明确促进本市市区房地产市场相关措施(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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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方面,意见稿提到,一是支持市场化“以旧换新”。针对计划出售二手住房并购买新房的购房居民,由购房居民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购买新房的意向,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旧房未成功出售的,购房居民可以无条件“退房退款”。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专属优惠服务推介房源,旧房成功出售后按约定完成新房交易的,对于促成“以旧换新”交易成功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给予每笔1000元的奖励。

  二是支持国有企业定向“以旧换新”。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融资筹集专项资金,收购市区范围内存量住房并定向置换至本单位未销售新房。可通过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种方式处置收购的房源。

  三是构建预告登记机制。开发企业收购的存量住房可以办理转移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住房,在卖出后,可由开发企业申请注销预告登记,旧房权利人与旧房购买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以旧换新”过程中,开发企业已足额支付旧房收购款项,后续旧房再出售时,允许开发企业接受委托直接收取售房款。

  在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政策方面,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7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20万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孩家庭额度单方缴存的提高至80万元,双方缴存的提高至130万元;获得购房券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高层次人才C类以上、D类、硕士(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贷款额度分别上调至140万元、120万元、80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贷款政策的,可选择其中之一享受。

  二是扩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的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

  在扩大应缴契税额补贴范围和时限方面,在原对特定人群发放住房补贴的政策“市区(不含赣榆区)转让二手住房六个月内又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补贴一次应缴契税额的100%。”,将上述六个月的时限延长至一年;在对特定人群发放住房补贴政策“规模以上企业的产业工人和大专以上学历购房人购买首套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发放购房补贴,补贴额为应缴契税额的80%”,将首套住房(含二手住房)放宽至住房(含二手住房);购房补贴由市、区两级根据财政体制共同承担。

  在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限方面,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剩余土地成交价款的缴纳时间不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非企业原因导致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地块,经受让人申请并批准同意的,可就付款、交地、开竣工时间等重新约定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在开展人才购房优惠活动方面,鼓励开发企业按人才购房券给予一定比例优惠。对人才购房券持有人,除享受人才购房券政策和楼盘正常优惠之外,鼓励各开发企业特别是本市国有企业再给予一定比例的金额优惠;在本市国有企业开发的商品房项目中,探索推行人才共有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