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4-05-30 09:39:24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5月28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决定自5月31日起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据悉,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指在申请办理已抵押的二手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原住房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以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原住房贷款或以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归还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