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2024-08-01 10:40:38 来源: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响应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税务局、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洪住建字【2024】129号),旨在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引导和支持居民参与住房置换,提升城市住房质量,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该政策的主要内容及解读如下:
一、政策目标
1.市场平稳发展。旨在通过住房“以旧换新”,激发市场需求,平衡新房与二手房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过渡与升级。
2.居住条件改善。鼓励居民用现有旧房换购新建商品住房,满足居民对更优质居住条件的追求。
二、参与对象
1.居民资格。拥有南昌市范围内城镇住房不动产登记的居民,房产无法律纠纷,符合上市条件,且家庭主要成员(本人、配偶、子女)有意向在南昌市红谷滩区、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经开区、高新区、湾里管理局等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均可参与。
2.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需提交参与活动的房源清单、承诺书及有效登记备案信息。
三、具体措施
1.置换补贴。自通知发布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完成新房不动产登记后,由受益财政按购房合同金额2.0%的补贴。此补贴需实现卖一套旧房购一套新房才可享受。
2.新房供给与优惠。鼓励房企提供专用于“以旧换新”的房源,并承诺价格优惠,信息公开透明,不额外收费,同时建议设置不少于90天的“解约保护期”。
3.旧房交易服务。鼓励经纪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先推荐换房人房源,并承诺佣金优惠,保障交易透明高效。
4.鼓励企业收购。对企业参与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享受国家、省、市保障性租赁相关资金补助和税费减免政策。
四、其他事项
1.居民可利用“南昌房信网”平台提交旧房信息、查看新房信息。
2.选定新房后,与开发商签订包含“解约保护期”条款的购房意向书,并享受价格优惠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备案。
3.住房置换的途径不局限于文件规定的官方平台。完成新房购买后,旧房出售只要在新房网签备案之日(网签备案时间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前后12个月内完成,均可享受补贴。旧房在《通知》执行之日前出售的也可适用。
4.完成新房不动产登记后,购房人需填写《南昌市“以旧换新”住房置换补贴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至新房属地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补贴直接拨付至购房人银行账户。
五、监督管理
1.信息公开。所有参与活动的承诺书、房源信息等需在房信网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2.违规处理。对虚假交易、价格欺诈等行为,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补贴,并依法处理。
六、政策意义
该政策通过提供置换补贴、优化新房供应、简化交易流程等措施,不仅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还为居民改善居住环境提供了便利通道,同时强化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