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苏晓 2024-08-09 10:48:16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苏晓/文)8月7日,据微信公众号“黄山住建”消息,为进一步优化住房供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安徽省黄山市发布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措施提到,大力推行商品房“以旧换新”。促进市场化交易,购房人可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认购并锁定房源,并由委托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旧房,若一定期限内旧房售出则按认购协议等购买新房,若旧房未售出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新房认购金。引导经纪机构降低居间服务费率。支持国企“购旧售新”,由国有企业收购有“卖旧买新”意愿购房人的二手住房,并进行价值评估,二手住房出售价抵扣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降低改善性住房消费群体的购房资金压力。市国资委将国有企业的库存商品房去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支持国企收购商品房打造康养旅居项目,国有企业收购库存大难去化的楼盘,采取先租后售,租金抵扣售房款模式,打造游民公社、高端康养旅居项目,由高新区先行试点,再逐步向全市推广。国有企业收购后可出售给具备一定规模、纳税额较大的企业。交易环节产生的各项税收中,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全额补贴给缴税人。支持国企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城市政府选定的地方国有企业发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或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用于以合理价格收购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
支持商服项目去库存。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履行出让合同、供后监管协议等关于自持房地产项目按期开发建设的约定。对于确因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履行自持义务,经充分协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合理价格收购用于保障性住房。支持对商服(不含酒店)和办公项目的产品销售,对于已开发建成但未售出的空置房产,在满足消防、用水、用电、排污、房屋结构安全、不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不新增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外立面、不影响相邻关系等前提条件下,允许依法依规进行分割、销售及登记,但土地出让合同或项目监管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