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刘敏 2024-09-26 09:23:16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近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措施明确,支持企事业单位以需定建支持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成员,通过自发组建联合社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开发、设计等单位,定制化建设商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以优惠价格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团购商品住房。鼓励国有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参与团购的职工给予购房补贴。全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安置房。
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在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定量面向符合条件的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公开配租公租房。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支持县市区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将在乡镇工作的教职工、医务人员、警务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纳入县城住房保障范围。
此外,全市不再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