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红云:金科地产及本人尚未收到法院文书及通知

2021-06-01 11:56:25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5月31日,金科股份对外发布关于媒体报道说明的进展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表示:“成为被执行人起因系 2017 年其与前妻陶虹遐女士离婚后涉及的股权财产分割而引起的分歧。”

  近日,有媒体报道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约3.72亿元,立案日期为5月20日,执行法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告显示,黄红云、陶虹遐共同通过金科控股持有公司14.20%的股份(其中黄红云持有金科控股 51%股权,陶虹遐持有金科控股 49%股权),2018 年7月20日双方经法院调解并达成一致,将陶虹遐女士持有的金科控股49%股权所对应的股份(即 371,670,000 股)过户至陶虹遐指定的主体,且上述 371,670,000 股股份已经于 2018 年7月质押至陶虹遐指定的个人名下(其母亲蒲心淑女士)。

  黄红云于公告中表示,其本人有能力且有意愿积极、快速推动金科控股将已经质押至陶虹遐指定人名下的股票(即371,670,000 股)完成分拆、过户及相关手续。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其个人及其投资的其他公司与金科股份在经营上完全独立,从未占用金科股份的资金及资产。截至5月31日,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此事为离婚后涉及股权分割事项,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将会尽快解决,此事件不会对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但此前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持金科股份稳定,截至5月31日,涉及相关股票分拆、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黄红云尚未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书等法律文件,金科股份亦未收到相关方关于此事项的通知,公司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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