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间,佳兆业集团发布公告,申请于11月25日在港交所恢复交易。
于本公告日期,已就本金额约10.97亿元的理财产品实施偿还措施。该等措施包括由相关本金额到期当月第20日开始兑付10%本金额及利息,自到期日起每3个月再兑付10%本金额及利息;而未偿还本金额将按照4.35%的利率向持有人支付延期利息。就余下约3.966亿元的本金额,相关产品的发行人正与相关持有人协商偿还措施。
集团有30天的宽限期,于其公开发售项下出售的美元计值票据的利息到期后支付利息。根据其以美元计值的公开票据,于2021年11月到期的5850.13万美元及2987.5万美元的利息支付宽限期将分别于2021年12月11日及2021年12月12日到期。除上述所披露者,其未偿还的以美元计值的公开票据项下并无其他已到期的利息付款。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未偿还的以美元计值的公开票据均未到期。公司在考虑对其本金额为4亿美元的未偿还的以美元计值的公开票据採取措施(包括发出交换要约),该票据将于2021年12月7日到期。
于本公告日期,集团若干成员公司未履行其融资协议项下的偿还责任,包括银行贷款及若干其他借款。公司正评估集团的偿还责任,以制定兼顾其所有持份者利益的总体方案,解决集团面临的流动性问题。同时,为增加集团的流动性,正考虑加快出售房地产项目及优质资产等措施。
应公司的要求,公司股份自11月5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短暂停止买卖,已申请自11月25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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