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苏晓 2024-03-26 10:10:41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苏晓/文)3月25日,世茂集团发布境外债务重组公告。经考虑现行市况以及公司的预测现金流,并经与境外债权人进行广泛的讨论后,公司已拟备一份债权人支持协议,以供包括持有境外债务本金实益权益(或就贷款而言,法定及实益权益)并支持重组方案的人士与公司签订。
公司已就境外债务制定重组方案。公司将向债权人提供短债、长债、强制可转债、组合债4种主要化债方式,显示了公司的诚意及务实态度。
短期工具方面,计划债权人可选择获得本金额相等于计划债权人索偿中计划债权人本金额部分100%的,以短期票据或短期贷款为形式的短期工具。其中,短期票据及短期贷款年期为6年,分配予所有计划债权人的短期票据及短期贷款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30亿美元。利息将按短期票据或短期贷款(视情况而定)未偿还本金额50%的金额予累计,于重组生效日期起计首四年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以及自重组生效日期起计第五年起以现金形式悉数支付。若以现金悉数支付利息,年利率为5.0%;以实物形式支付任何部分利息年利率为6.0%。
在长期工具方面,根据重组方案,长期票据及长期贷款年期为9年,分配的本金总额不得超过40亿美元。长期工具未偿还本金额的利息将予累计并按下列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于重组生效日期起计首六年每年3.0%,全部以实物支付;自重组生效日期起计第七年开始每年2.0%,全部以现金支付。
而在强制可换股债券方面,本金额相等于计划债权人选择此选项的计划债权人索偿中计划债权人本金额部分100%的,可转换为公司新股份的零息强制可换股债券;强制可换股债券的年期为1年。
世茂集团控股股东许荣茂通过其全资拥有公司向公司提供本金总额39.63亿港元的贷款,以及向公司附属公司提供本金总额38.39亿港元的贷款;控股股东还将把本金额6亿美元的未偿还股东贷款,交换为本金额6亿美元的新长期票据以及未偿还股东贷款本金总额减去6亿美元交换为等价本金额的强制可换股债券。
总体来说,本次方案在优化资本结构的同时,最大程度上满足了债权人的各类诉求。若方案通过,公司重组后首三年不必耗费紧缺资金应对境外债务清偿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将有限的现金资源投入到恢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