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

2022-06-02 10:47:26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经管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区放宽商办用房户口准入条件通知如下:

  在新区城镇取得新建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合法产权型房屋人员(含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可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申请本人及近亲属依次在城镇近亲属家庭户、房屋所在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上述户口迁移人员的子女落户后,可按其子女的户籍申请入学,根据新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按学位类型3统筹安置。

  本政策自2022年6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房网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