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建局等5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若干措施的通知

房地产综合规定 2024-10-16 15:41:59 来源:成都住建

  • 城市:四川
  • 颁发时间:2024-10-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 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
  • 实施日期:2024-10-15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成都市住建局等5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推动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降低供需两端成本,提高车位利用效率,满足居民停车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相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降成本

  (一)计税价格标准。商品房业主购买车位的,契税计税价格按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备案价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二)鼓励提供购买车位补贴。鼓励各区(市)县因地制宜,制定购买车位补贴政策。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区(市)县根据区域情况有序确定。【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

  二、鼓励车位多元促销

  (三)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家居家电企业积极参加市区两级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房地产集中推介活动,通过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等方式进行联动促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

  (四)加强政企联动,组织各区(市)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房票”安置等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开展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活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区(市)县政府】

  (五)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买多个车位的进行梯度化打折促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三、优化管理措施提升使用效率

  (六)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数量及价格。遵循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动态调整的原则,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泊位。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普通时段、重点区域高于一般区域”的总体要求,阶梯式配置停车价格。【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发改委】